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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加强地理标志保护 促进地理标志国际交流与合作

发布时间:2025-02-19
责任编辑:刘喆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

摘要:中国知识产权网《IP大咖说》栏目特别邀请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笑冰,与我们分享“加强地理标志保护 促进地理标志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相关内容。

  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背景下,地理标志日益成为中国区域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和对外扩大开放合作、促进互利共赢的重要抓手。

  中国知识产权网《IP大咖说》栏目特别邀请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笑冰,与我们分享“加强地理标志保护 促进地理标志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相关内容。

  我国的地理标志国际交流与合作

  王笑冰表示,地理标志的国际交流合作是目前我国对外开展贸易,甚至是作为文化交流载体的一个重要方向。地理标志产品是地方特色产品,各国都将特色产品推向国际市场,此举不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并且能实现不同国家间的合作共赢。因此,发展地理标志贸易是我国对外开展自由贸易活动实践非常重要的举措。

  王笑冰进一步表示,从目前来看,我国对外开展地理标志合作交流,主要是通过双边协定的方式来实现。双边协定可以由缔约国双方根据各自的具体利益来设定条款、制定安排。因此,双边协定与多边协定相比具有更好的灵活性,能够更好地满足各国的产业利益诉求。如今,国际政治贸易环境变动剧烈,制定多边协定越来越困难,因此,很多国家都投向了双边协定,这样能更好地实现各自的利益诉求。

  王笑冰建言,我国在对外开展双边地理标志合作保护时,要注意有统一的立场和政策取向,同时也要兼顾其他国家,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具体利益诉求。这样有利于把我国的立场和政策在国际上推广,让更多的国家能够接受,而不应像过去一样,一味地跟随和适应国际贸易环境。

  我国的地理标志人才培养

  对于人才培养,王笑冰认为,地理标志领域的人才不应仅限于法律方面,而是应培养懂法律的质量技术人才。由于地理标志的确认、监控、检测和保护都涉及对产品质量特色的确认,这方面应由相关产品的专业技术人员来完成。但专业技术人员并不了解地理标志相关的法律规则,这就造成在实践中,技术标准专家不太知晓地理标志法律规则,而研究地理标志的法律人才又不了解产品质量技术的知识。这是目前我国地理标志人才培养所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

  王笑冰希望,今后我国地理标志人才培养的方向不仅要注重对地理标志法律方面的研究及知识的培育,更重要的是把地理标志法律和产品质量检测技术的知识相结合。(文/刘喆 整理自王笑冰教授的采访实录)

[IP大咖说2025第二期] 加强地理标志保护 促进地理标志国际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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