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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首例涉物联网知识产权案件一审落槌

发布时间:2019-04-29
责任编辑:王亚鹏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摘要:“物物互联,感知世界”概念创始人、感知集团董事长刘海涛为捍卫“感知”二字在无锡发起知产民事诉讼,将“傍名牌”的四川感知鼎坤公司诉至无锡新吴法院。

  “物物互联,感知世界”概念创始人、感知集团董事长刘海涛为捍卫“感知”二字在无锡发起知产民事诉讼,将“傍名牌”的四川感知鼎坤公司诉至无锡新吴法院。4月24日,这一无锡首例涉物联网企业知识产权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依法认定被告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应立即停止使用字号中的“感知”文字,并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同时,在法院指定传媒以及被告公司网站上刊登启事,以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50万元。四川感知鼎坤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鼎坤公司)原企业名称为四川鼎坤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某在任职期间,把企业名称中增加“感知”二字。感知鼎坤公司设立的四川鼎坤电子商务交易中心在经营期间也变更为四川感知鼎坤电子交易平台。鼎坤公司还在官网宣传中,专设股东背景一栏,将股东宣传为“感知集团旗下物联网软件应用公司”。公司授权南京感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的电商平台宣传手册上,略去“鼎坤二字”,历数“四川感知电子商务平台”的过往史以及取得的荣誉,甚至直接将刘海涛的个人事迹及演说照片作为企业宣传内容。

  法院认为,刘海涛系我国物联网产业的领军人物,“感知中国”理念由其首次提出并以“感知”作为字号成立公司、长期经营,现已成为综合物联网产业化集团,在业内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感知”属于感知集团公司“有一定影响的字号”,且知名度较高。承办法官表示,鼎坤公司明知如此,仍将“感知”冠于其原有字号之前,并通过上述宣传股东背景以及授权经营者的网页宣传行为,明示或者暗示相关公众其与感知公司存在特定联系,主观上攀附故意明显,并且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损害了感知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属于不正当争行为。

  宣判后,刘海涛十分感慨地说,“从案件本身来说是保护了我们企业的商誉,但我更看重的是这个案件的公正审判对我们城市、我们国家物联网发展的影响。有力的司法保护让企业家投资更放心、创业更安心。”

  江苏省知识产权法(江南大学)研究中心研究院顾成博则指出,企业名称保护尚需顶层设计。被告是通过合法注册的企业名称来实施不正当竞争,发生这样的情况与当下企业名称注册登记制度有一定关系。分级和分行业注册管理制度,会造成同一个辖区内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名称可能相同,不同辖区内相同行业或不同行业的企业可能存在字号相同的情况,有些企业就会借此钻空子。所以要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除了企业自身规范经营和注意保护知识产权,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之外,相关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记者:冯飞 通讯员:石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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