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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什么蟹都能叫“阳澄湖”大闸蟹

发布时间:2019-05-06
责任编辑:王亚鹏
来源:检察日报

摘要:近日,由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支持该市巴城镇阳澄湖蟹业协会起诉的该省首例侵犯“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案在昆山市法院开庭审理。

  近日,由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支持该市巴城镇阳澄湖蟹业协会起诉的该省首例侵犯“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案在昆山市法院开庭审理。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该院聘任的人民评议员及相关行政机关、蟹业协会代表等观摩了庭审。2018年10月,针对大闸蟹市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虚假宣传、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昆山市检察院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了大闸蟹市场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严密排查整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此次行动中,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现场分别检查到了欣某140个、狄某1000个和俞某100个假冒伪造的“阳澄湖”大闸蟹专用标识蟹扣。经鉴定,被查扣的上述蟹扣均非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委员会制作发放。

  对此,昆山市检察院立即启动了立案调查,从进货渠道、地理保护标志使用、广告宣传等多方面展开调查,强化固证补证,厘清利益链条、查明侵权事实。针对欣某蟹舫、狄某蟹舫、俞某蟹舫等使用伪造“阳澄湖”大闸蟹专用标识蟹扣的情况,该院认为上述蟹舫的行为是对“阳澄湖”大闸蟹品牌恶意侵犯,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遂以支持起诉方式,支持该市巴城镇阳澄湖蟹业协会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提出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发布公益告示等诉讼请求,从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庭审现场,原告巴城镇阳澄湖蟹业协会要求,三家被告蟹舫停止侵害“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的行为;在昆山市大闸蟹销售市场内张贴公益告示,以消除本次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时间要求一年。昆山市检察院通过电子图文方式当庭展示了相关法律法规、真假蟹扣图文辨识说明等,加强了庭审宣教内容。

  “阳澄湖”大闸蟹是千家万户餐桌上的美味,品牌的保护、质量的保障必须要有长效协作保护机制来护航。为此,在调查取证的同时,昆山市检察院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引起该局的高度重视。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农委及蟹业协会共同加强了对大闸蟹养殖及流通领域的规范管理,积极构建“阳澄湖”大闸蟹监管体系,努力提高消费者辨识能力,清晰辨别各类包装、蟹扣的不同含义,避免受到误导,有力维护“阳澄湖”大闸蟹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信誉。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作者:卢志坚、赵庆、唐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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