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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精彩回眸(下)

发布时间:2022-12-13
责任编辑:王卓妍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摘要:近日,第十一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成功举办,国内外100余位演讲嘉宾“云端”相聚,深入探讨新时代知识产权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

  分论坛01

  主题:凝聚合力,构建大保护格局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是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之一。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近年来会同相关部门多措并举,更加严格保护知识产权,进一步完善保护工作体系,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有了显著提升。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李剑谈到,我国司法机关不断完善裁判规则,发布相关司法解释,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市场监管系统、版权局系统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改革,切实发挥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易继明重点关注了中国地理标志保护模式,在他看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要从研究地理标志内涵和性质、完善地理标志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强行政和司法保护等方面全面把握。

  来自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还分别从信息通信领域标准必要专利、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地理标志保护发展趋势等角度,分享了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重要性,指出现行知识产权保护所面临的困难,并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完善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作者:赵瑞科)

  分论坛02

  主题:创新驱动转型,知识产权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如何更好地实施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激励创新并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来自政府部门、生物制药企业、中医药领域的专家在线分享了实践经验与思考。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执法指导处四级调研员蔡健炜认为,药品专利登记和仿制药声明环节既是药品专利纠纷行政解决途径的起点,也是司法解决途径的起点。药品专利权人或药品上市许可人应及时在中国上市药专利信息登记平台登记专利信息,且上市许可人及时进行仿制药专利声明,相关药品专利链接机制才能开启,避免仿制药盲目上市带来的侵权风险。中国上市药专利信息登记平台自2021年7月4日上线以来,收录专利信息1000余种,仿制药专利声明3000余条。

  医药企业产品保护有哪些策略?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总监马淑芹说,该企业研发成果采用专利申请和商业秘密两种保护方式。对于核心技术通常以专利方式保护;对于举证困难、工艺复杂的专利,企业则选择商业秘密保护方式。

  分论坛期间,《生物医药产业专利导航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在线发布。《报告》显示,中国作为全球生物医药产业市场,已经成为多家跨国企业专利布局的重点国家。(作者:刘娜)

  分论坛03

  主题: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支撑实体经济发展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积极拓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着力健全知识产权评估体系三条途径,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提质扩面,更好满足专精特新等创新型企业发展需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雷筱云在“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支撑实体经济发展”论坛上表示。

  在该论坛上发布的“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指数”由中国银行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人民大学普惠金融学院共同编制,是国内首个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领域专业指数,旨在体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整体发展趋势。

  在知识产权金融如何提高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成效、支撑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等问题上,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卫兵指出,应打造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险、基金、融资租赁、投贷联动、证券化的金融支持链。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副行长吴骏表示,截至今年9月末,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127.07亿元,有效支撑了实体经济发展。(作者:赵振廷)

  分论坛04

  主题:数字经济下的商标注册与保护

  当下,全球数字经济体量攀升,数字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同时对审查监管部门和市场主体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查一处副处长么勇表示,数字经济发展对于商标注册过程中商品和服务这两个核心因素必然会产生影响,其对于语言、符号、标识的影响致使在商标申请时可选择的构成要素更为丰富多彩,为商标注册审查带来了更多挑战。

  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伟君表示,我国商标法对于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规制方式,不仅包括实体规定,还包括程序救济。建议对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所设定的五年期限进行更加细致、更为完善的规定。

  欧盟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员米默勤分享了数字经济时代,欧盟对于商标立法和执法保护的相关情况。亚马逊公共政策及政府事务高级总监陈超介绍了亚马逊如何通过技术应用,识别风险点和分析潜在的关联性,主动防控不法商家上架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陈超表示,亚马逊建立了一套品牌保护工具,以品牌注册为基础,在品牌方完成品牌注册之后,可以使用自动品牌保护举报违规行为,为品牌保驾护航。(作者:赵振廷)

  分论坛05

  主题:地理标志保护与产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和管理工作取得不错的成绩。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保护处处长王琛表示,新一轮机构改革以来,在我国地理标志数量稳步提升的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严格进行地理标志审查认定,把好入口关;印发《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等不断完善地理标志保护政策制度和标准;推动《中欧地理标志保护协定》正式生效,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国际合作。

  短视频及电商平台的快速发展,为地理标志农产品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快手科技内容策划总监袭祥德等人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介绍了平台如何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技术以及短视频、直播形式传播和普及地理标志农产品,助力乡村振兴。在他们看来,丰富品牌地理标志产品品类,深挖品牌在乡土文化、民族文化等方面内涵尤为重要。

  中粮智惠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白志昀,法国驻华大使馆经济处农业事务参赞白峰朔与江苏省盱眙龙虾协会副会长张承东从培育、运用等方面分享了国内外运用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的典型经验做法。他们认为,乡村农业的创新发展需要将地域特色推广出去,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产品的优势,着力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作者:赵瑞科)

  分论坛06

  主题:用知识产权筑基,创移动通信未来

  近年来,移动通信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标准必要专利(SEP)的权利实施和战略布局等话题引发业界重点关注。

  论坛上,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知识产权研究与培训中心负责人宋河发提出“一种基于成本费用归集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综合计算方法”,从企业成本费用利润贡献、全部标准必要专利占比、标准必要专利价值三个方面分析,通过专利许可费率公式,计算出企业专利成本费用、利润与许可费率之间的关系,为企业制定标准许可费用提供参考。

  标准必要专利如何实施才能减少诉讼,从而降低企业成本,平衡创新者和公众的利益?小米集团法务部总经理刘振认为,标准技术的推广应用、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费率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因此,消费者利益被纳入考量范围,将有助于实现标准必要专利价值回归到合理的尺度。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专利电学处处长、专利代理师陈新认为,未来,标准必要专利的应用将从通信领域向各个垂直行业扩展,专利池中的专利权人联盟将进一步壮大。同时,在国际层面,她呼吁建立全球统一的专利许可信息公开平台或国际沟通协调机制。(作者:刘娜)

  分论坛07

  主题:厚植商标保护沃土,激发市场新活力

  为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我国积极部署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执法指导处三级调研员肖聂尊表示,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围绕商标行政保护主要开展了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指导、加强部门协作等7个方面重点工作,下一步将继续在完善法律制度、支持老字号企业“走出去”等方面下功夫,助力民族企业创新发展。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资深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宋健从商业标识类型、商标法保护路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路径、正当使用四个方面,介绍了驰名商标保护现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刘莉详细说明了商标侵权案件中侵权损害赔偿金额计算方法,回应了法定赔偿适用比例是否过高、法院自由裁量权范围是否过大等业界关注问题。

  品牌建设与商标保护一直是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欧盟商会知识产权工作组主席、西门子医疗中国知识产权部总监柏亚军表示,中国欧盟商会会员企业能够切实感受到中国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营商环境的改善。他建议相关部门后续在打击商标恶意抢注、商标囤积行为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标准,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作者:赵振廷)

  分论坛08

  主题:优化法律制度,与创新同频共振

  如何构建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外协调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直是业内专家聚焦的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条法一处处长方华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推进立法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提高立法质量。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马一德强调,现如今应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引导、保障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发展,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竞争合作。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何琼通过司法案例阐明企业数据保护面临的挑战,应寻求数据流通和数据保护之间的利益平衡点。在她看来,在司法实践中要平衡数据主体的人格权益与数据经营者的财产权益,既要保护数据开发主体的投入,又要避免数据垄断。

  商业秘密保护近年来同样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思摩尔国际首席法务与知识产权官徐驰与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永华重点阐述了商业秘密侵权维权中时常遇到的难点问题,并指出,企业应通过密点梳理、信息安全系统建设、管理制度更新等方面构建保护体系,以保障自身商业秘密安全。(作者:赵瑞科)

  分论坛09

  主题:“数”有所为,“智”链信息

  知识产权信息的高效传播和有效利用是服务创新发展、提升全社会创新效能的基础支撑。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统计数据,充分利用专利信息可以缩短企业60%的研发时间,节省40%的研发费用。全球每年的创新创造成果有90%到95%会体现在专利信息中。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传播利用处副处长王宝龙介绍了知识产权战略价值、我国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成效、知识产权分析利用工具等情况。他认为,数据只有充分开放利用才可能发挥和实现其战略价值。今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聚焦数据开放的普惠化、标准化,加强数据资源供给,持续扩大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共享的范围。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创新发展研究部主任张倩从科研单位的角度分享了对于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数据价值体现的实践。随着传统的专利统计方法越来越无法准确表征创新特点,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不断探索构建高质量创新指标体系,为企业和产业提供导航服务和参考。

  理想汽车法务负责人孙谷分享了在数字化浪潮中,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服务高价值战略输出的经验。(作者:刘娜)

  分论坛10

  主题:激活知识产权运营动能,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

  随着《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相继出台,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到金融服务、企业经营、高校院所管理的全过程。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运营体系处处长陈明媛表示,目前,我国已建立以运营服务体系为基础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生态圈。新修改的专利法设立专利开放许可的制度,目前已设18个试点省份,30所示范高校和80所试点高校参与。期间,超万件专利成果匹配给5万多家企业,促成许可声明1200多项,实现开放许可制度的落地见效。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产学研合作处处长金童童表示,近10年,专利转让及许可合同数量从2000余项增长到1.5万余项,专利转化金额从8.2亿元增长到88.9亿元,增幅接近10倍,实现了质效同步提升。高校专利转化金额屡创新高,山东理工大学的一项专利项目以5.2亿元成功实现转移转化。为进一步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探索搭建集高校、地方、企业为一体的综合性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实现高校与企业的精准对接,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作者:刘娜)

  分论坛11

  主题:新业态崛起与专利前沿探索

  近年来,以人工智能、大数据、基因技术为代表的新业态崛起,导致新类型知识产权问题大量涌现。为了积极回应新领域、新业态创新主体对于明确专利审查规则的需求,及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系列指示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指南处处长周胡斌介绍了专利审查指南的最新修改情况,并分别从补交实验数据修改的情况和涉及算法大数据保护两个方面介绍了专利审查指南修改的最新进展。

  论坛上,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专利运营部主任黄莹发布了《人工智能领域高价值专利分析报告》。该报告针对智能硬件、基础算法、通用技术等领域,综合法律、技术、经济三个维度,分析了人工智能的专利竞争格局,评价了竞争主体的专利价值。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如何适应新技术发展、如何利用知识产权手段保护创新等成为了业界关注话题。百度专利事务部总经理崔玲玲指出,应当依靠开放合作的专利运营来实现AI专利的多元化价值,从过去的着重于自我发展转变为更适合当下的合作共赢发展思路。快手科技知识产权总监卢苑表示,可以构建起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处理机制,同品牌共同成立打假联盟,建立假货特征库,通过AI技术和人工的有机结合,构建起良好的电商信任机制。(作者:赵振廷)

  记者手记

  第十一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在线上圆满落下帷幕。该届年会包括开幕式、主论坛、分论坛、发布会等多项环节,视野开阔、内容丰富。作为一名记者参与其中,能够切实感受到这一届年会的“高”“新”“深”。站位“高”,参会领导、嘉宾立足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现状,着眼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为未来知识产权发展指明方向;角度“新”,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作为“热词”在年会上被频频提及,知识产权已经在新领域扎了根;观点“深”,参会专家、嘉宾就知识产权热点话题进行了深度分享,演讲内容立意深远,令观众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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