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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检察工作框架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发布时间:2021-02-08
责任编辑:戚硕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摘要:2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郑新俭做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开启人民检察事业新征程”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通过介绍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未来部署等,为新时期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指明方向。

聚焦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最高检提出——

搭建检察工作框架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2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称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郑新俭做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开启人民检察事业新征程”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通过介绍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未来部署等,为新时期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指明方向。

  “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郑新俭介绍,由于知识产权案件具备前沿性、交叉性等特性,同一案件往往涉及民事赔偿、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多种法律责任,要做到依法妥善处理,必须强化综合司法保护。对此,检察机关需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出发,积极改革创新,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速创新型国家建设步伐。

  现阶段,最高检从完善顶层设计、深化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加强法律制度完善、发布典型案例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整合检察职能,加大对违法犯罪惩治力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其中,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是最高检在整合检察职能、形成监督合力方面进行的有益尝试,旨在向全社会传递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检察信号。

  正值“十三五”收官、“十四五”开局的历史交汇点,“构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一体化保护格局”是检察机关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郑新俭表示,未来检察机关应以加强顶层设计、做优知识产权刑事检察、强化知识产权民事与行政监督等为落脚点,发挥综合性司法保护整体效能,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面提高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据悉,截至目前,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已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八省市地区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进一步促成知识产权检察整体工作框架形成,确保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行稳致远。(实习记者:薛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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