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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建立中医药商标海外抢注预警制度

发布时间:2020-06-02
责任编辑:戚硕
来源:人民网-知识产权频道

摘要: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作为中华文明瑰宝的中医药全程参与,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政协常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建议,加大中医药商标保护,建立商标海外抢注预警制度,支持中医药知名品牌做大做强。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作为中华文明瑰宝的中医药全程参与,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政协常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建议,加大中医药商标保护,建立商标海外抢注预警制度,支持中医药知名品牌做大做强。

  在调研中,何志敏发现,当前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虽然有了长足进步,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他指出,目前,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涵盖专利、商业秘密、商标、地理标志等法律制度和行政保护措施,然而这些保护形式间缺乏有机衔接,导致保护和激励中医药创新的力度不够、效果不佳。

  在专利保护方面,中医药领域约60%的专利申请由个人提交,部分申请质量还有待提升。在商标保护方面,一些知名中医药企业的商标在海外被抢注十分普遍。在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保护方面,目前对药材的品质、临床疗效等还缺乏客观、准确的国家级标准,种质资源建设总体布局欠缺,产业发展受限,生产企业大多规模小、附加值低。

  为此,何志敏在提案中建议,相关部门应深入研究中医药产业发展对知识产权制度的需求,形成中国特色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创新中医药专利保护制度规则,建立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和保护名录,并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制定中医药专利审查规则;二是加大中医药商标保护,建立商标海外抢注预警制度,支持中医药知名品牌做大做强;三是加强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净化道地药材市场环境;四是建立基于传统知识和商业秘密保护的中医药品种登记制度,并与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有机衔接,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营造优良营商环境。(记者: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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