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名单的公示
摘要: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近日发布关于2020年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名单的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1日)。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0〕331号)要求,经各地自愿申报、省级知识产权局遴选推荐、专家评审论证,确定2020年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电话:010-62086080
传真:010-62083094
电子邮件:zlzl@cnipa.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6月9日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中国知识产权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