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浅谈高价值专利培育与企业、科研机构的关系
摘要:在未来科创型企业如果要上市的情况下,其专利一定要对照其产品不断进行更新迭代,要有足够量的专利布局,并在此基础上提升专利质量,对核心技术点能够有较好的、周全的保护,这点非常重要。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这两个重要文件明确了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将重点聚焦于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对多项工作的开展进行了部署。可以看到,培育高价值专利不仅是构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水平的现实选择,也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
中国知识产权网《IP大咖说》栏目特别邀请北京智专北斗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马天旗,为我们带来关于“浅谈高价值专利培育与企业、科研机构的关系”的主题分享。
企业和科研机构与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关系
马天旗认为,企业和科研机构对于高价值专利的培育应当有所区别,并从不同角度去考虑问题。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企业相对离市场较近,专利保护主要是为了其投放在市场上的产品,保护核心产品以及产品技术的更新迭代,所以企业的发明内容大部分相对比较具体,可能专利申请频次也会较高,大量的发明专利涉及渐进式创新,因此企业在高价值专利布局上应当是数量和质量并重。尤其是在主要市场地进行相关专利布局、包括产品销往海外时,要在海外相关主要市场地布局大量专利。而科研机构相对离市场较远,大量研究成果可能在技术上并不成熟,或者说是一些技术研究衍生出来的科研成果,这些专利可能具有前瞻性,那么,它们的专利价值相对较高,只是不需要围绕技术的不断改进做大量专利布局。因此,科研机构在做专利布局时,可以瞄准前瞻式的专利布局方式,布局大量基本专利或者核心专利,视后续技术发展方向的变化不断调整。
从专利布局来看,很多科研机构在主要国家(地区)进行布局即可,比如中国、美国、欧盟,可以视未来情况而定。如果早期在海外进行大量专利布局,成本会较高。所以可以优先在中国布局专利,然后实现PCT或者通过《巴黎公约》在海外进行布局,后续可以不断观察、调整,当各个地方的技术有应用可能性时,再进入不同的国家(地区),这样比较合适。
科创型企业在培育高价值专利方面的建议和启示
马天旗表示,科创型企业对于专利的需求是刚需,如果这些企业的核心技术、核心产品,尤其是专利掌握在他人手中,那么对于这些企业来说,在市场上就会寸步难行,也就不能称之为科创型企业。所以科创型企业肯定是在早期就投入大量的研发,并且对很多科研成果要进行比较全面、细致、周全的专利组合保护,所以在高价值专利布局过程中,一定要下大功夫挑选好合适的机构,再在公司内部构建一个高价值专利培育的机制和系统。
在未来科创型企业如果要上市的情况下,其专利一定要对照其产品不断进行更新迭代,要有足够量的专利布局,并在此基础上提升专利质量,对核心技术点能够有较好的、周全的保护,这点非常重要。此外,对于有些技术确实掌握在他人手中时,要提前进行商务谈判,做好必要的专利许可或专利转让,不要等到在上市的过程中再去集中购买专利,这样可能很难通过上市审核。(文/刘喆 整理自马天旗老师的采访实录)
[IP大咖说2024第八期] 浅谈高价值专利培育与企业、科研机构的关系
点击图片 观看视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中国知识产权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