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变迁》研讨会——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何越峰副司长致辞
摘要: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何越峰副司长受邀参加中国知识产权网《IP大咖说》栏目线下研讨会并致辞。
尊敬的顺德老师、明德老师、张宇副总,各位来宾,各位大咖,各位新老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首先我特别感谢咱们知识产权出版社的盛情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派员出席这个会议,所以我今天也不是代表自己来,非常有幸代表局机关、代表条法司的各位同僚来祝贺我们这次研讨会的召开。实际上我们都知道知识产权出版社是我们业内非常知名的一个专业单位,出版社不仅在出版事业方面卓有成就,而且长期以来在促进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方面,可以说做出了多维度的贡献,在这方面今天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例证。
而且今天可以说是一个非常晴朗的冬日,开这样一个会,选的时间也非常好。那么这个会议的主题也是非常让我们眼前一亮,“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变迁”我想这是一个极好的主题。大家都知道,改革开放40年是中国近代史上最重要的一个历史阶段,“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变迁”这样一个主题,应该说是对历史的一种尊重和理解。我们这一次的研讨或许不会讨论得这么深,或许不会专门从历史的角度,但我想各位会跟我有一个同感,就是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始终是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而诞生、成长,特别是开放。那么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的每一个开放的节点都伴随着知识产权事业的一次成长,可以说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所有历史节点,开放都是最重要的触动因素,也包括我们现在正在面临的这样一个思考。回顾这段历史,我们会发现没有开放,就没有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进步,尽管我们现在已经看到未来道阻且长,但是我们非常有信心,我们可以非常骄傲的说,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是我们仍然需要反思。因此作为一个研讨会,可能歌颂我们的成就,也许不应当成为主流,平静理性的反思,可能应当成为我们更应该做的一件事情。我想另外一个体会,我们应该意识到世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基于规则,国际经济秩序的建立,是世界知识产权制度,以及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平台、土壤,和不可或缺的大环境。那么今天到会的各位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和各位朋友,我想一定会就40年来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变迁中的经验教训,以及我们所能够体会到的对未来的启发,进行深刻的交流,理性的反思,并畅想未来,一定会是一个非常高水平的思想盛宴。
由于时间原因,借此机会我只简单把最近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方面的一些工作向大家做一个简单的介绍,供大家在研讨中参考。第一就是关于知识产权基本法。大家知道我国已经正式启动了民法典编纂,那么根据中央的部署,在2020年即将完成的民法典编纂,暂不考虑纳入知识产权编。因此知识产权法律的成典化,需要走一条渐进的道路,目前根据有关立法机关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部署,我们现在条法司正在进行知识产权基本法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刚才主持人王女士介绍的顾昕博士也是我们这个团队的一员。这项工作将在2019年下半年,拿出可以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初稿,为此我们也会向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做汇报,其中有些内容可以说跟几年来我们所考虑的这个主要的内容相比又增加了很多新的内容,而这些新的内容跟当前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特别是中美关系这一历史性的巨变都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届时大家会有机会为我们提供更好的建议和对策,这里就不再深说。第二个方面是专利法。大家知道上周三国务院常务会议刚刚通过专利法第四次修正案,如果运气好的话,明天上午可以在全国人大法律专业委员会第一次一读,但是目前为止司法部还没有拿到克强总理的这个批准,有批准的话今天下午送到人大,明天上午进行一审,我们希望能够在12月份这一次完成一读,那么这样会有利于专利法在明年春天完成两读,并且在人大通过,这样有利于后期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相关规章的配套性的修改。那么在专利领域大家知道,不久前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专利代理条例》,我们专利代理行业,从此进入一个新的时代。“代理人”也改名叫“代理师”,整个代理的管理也从91年第一次制定代理条例以来,20多年来再一次有了新的规则,这个规则现在已经正式公布了,大家都可以看得到,明年3月1号正式实施。那么对这个行业的管理,乃至对整个知识产权中介、行业服务业的管理都将建立一种示范,一种新的经验和基础。第三个就是在商标领域。我注意到杜颖教授可能会讨论商标法的第四次修改,也的确如此,尽管13年我们刚刚完成了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但是鉴于现在的国际国内形势,非常有必要对商标法进行第四次修改,当然这里头触动因素除了国际国内商标本身发生的变化之外还有一个就是机构改革。大家知道现在原隶属于国家工商总局的商标局、商评委,以及五个商标审查协作中心都转隶到新组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麾下,将三商合一,组建新的商标局,那么为此要对这个法律本身进行多方面的修改,以适应新的形势发展。我们即将启动商标法第四次全面修改的研究和基础工作,也希望在座的各位学者专家能够伸出援手,对我们给予帮助和指点。第四个方面是地理标志,这里包括商标法意义上的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地理标志。大家知道以美国、欧洲为代表的这两种典型不同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在中国是并存的,尽管在中国存在的痕迹不像专利、商标那么浓。那么现在机构改革之后原来由原国家工商总局、原质监总局、原农业部负责管辖的三个不同种类的地理标志的注册与认定工作将统一由新组件后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所以现在我们有条件来制定一个中国特色的相对统一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而且现在我们中国在跟美国进行的贸易摩擦谈判以及在欧洲进行的相关谈判中,非常有意思的是都不约而同的是欧美的诉求,就是地理标志在中国的保护。因此可能会加快我们这一方面的立法工作,我们现在也准备在明年开始启动有关的基础性工作。除此之外,在商业秘密的专利立法,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有关的法规规章建设方面,我们也在积极的进行有关的准备。
相信明年将会是非常忙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们也期待能够得到我国知识产权界内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和企业界朋友的大力帮助。我们也相信在大家共同努力下,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在中国改革开放40年这样一个新的历史节点上,会再次取得新的进步。毫无疑问,从现在开始今后的五年内将是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一个在历史上可以浓墨重彩书写一笔的这样的时期,我们期待这一天的到来。
最后我预祝这次研讨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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