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处理“二肽基肽酶抑制剂”发明专利侵权纠纷系列案
发布时间:2023-05-22
责任编辑:王潇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
摘要:请求人武田药品工业株式会社是名称为“二肽基肽酶抑制剂”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专利号为ZL201110006009.X。涉案专利权在请求人提起侵权纠纷处理请求时合法有效。
【案情简介】
请求人武田药品工业株式会社是名称为“二肽基肽酶抑制剂”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专利号为ZL201110006009.X。涉案专利权在请求人提起侵权纠纷处理请求时合法有效。
请求人称,被请求人北京百灵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迈瑞达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分别实施了许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请求人认为上述被请求人的行为侵犯了其发明专利权,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处理请求,要求被请求人停止许诺销售涉案侵权产品的行为。2022年7月18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依法予以立案。北京百灵威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其不知其所展示的化合物侵犯了请求人的知识产权,已将全部相关产品下架,并承诺在获得合法资格上市之前,不会许诺销售相关产品。北京迈瑞达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其官网仅展示了涉及专利化学试剂,并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侵权行为,其已将相关化学试剂从官网上进行下架删除。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认为,北京百灵威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网站许诺销售的CAS编号为850649-62-6、中文通用名称为苯甲酸阿格列汀的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3的保护范围,北京迈瑞达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网站许诺销售的CAS编号为850649-61-5、中文通用名称为阿格列汀的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和权利要求2的保护范围。两被请求人存在许诺销售涉案产品的行为。2022年11月2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对两案作出行政裁决,责令被请求人停止许诺销售涉案侵权产品。
【专家点评】
该案涉及治疗和预防糖尿病的医药发明专利侵权纠纷。为查明技术事实,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指派技术调查官出具调查意见,合议组认真评议,技术事实清楚,证据考量全面,最终结论具有专业性及科学性。请求人是日本制药企业,案件的处理体现了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对国内外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有利于构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衣朋华 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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