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2亿多元的三聚氰胺生产方法专利被维持有效
摘要: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节能节资型气相淬冷法蜜胺生产系统及其工艺”和“组合式换热器及流化床反应器”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作出审查决定,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基础上均维持这两件专利权有效。这两件发明专利,由于涉及超过2亿元的侵权诉讼而受到行业高度关注。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节能节资型气相淬冷法蜜胺生产系统及其工艺”(专利号:ZL201110108644.9)和“组合式换热器及流化床反应器”(专利号:ZL201010216437.0)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作出审查决定,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基础上均维持这两件专利权有效。这两件发明专利,由于涉及超过2亿元的侵权诉讼而受到行业高度关注。
2016年底,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象赛瑞)联合旗下子公司北京烨晶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烨晶科技)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鲁恒升)、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下称宁波化工研究院)、宁波远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远东集团)和自然人尹明大(金象赛瑞原总工程师)共同侵犯上述两件发明专利权,共计索赔1.35亿元。(本报2017年5月3日第8版曾作报道)
2017年8月,金象赛瑞以侵害商业秘密为由,将公司原总工程师尹明大及华鲁恒升、宁波化工研究院、远东集团共同起诉起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索赔9800万元,该起诉讼同样涉及上述两件发明专利。
上述两起案件的索赔额达2.33亿元。
在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中,不法分子通过在原奶中添加三聚氰胺,以达到提高奶制品蛋白质含量的目的。彼时,三聚氰胺曾令人闻之色变。然而,三聚氰胺事实上是一种非常重要且应用广泛的化工原料。在日常生活中,从家具产品广泛使用的胶粘剂到餐具、防火涂料、人民币使用的防水材料……以三聚氰胺为原料生产制造的各类产品可谓无处不在。
据业内人士介绍,三聚氰胺的主要成分是氮元素,生产制造三聚氰胺的主要原料是富含氮元素的尿素。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尿素生产国,尿素产量大且价格低廉,丰富的尿素资源使得我国生产制造三聚氰胺具有较大优势。
据了解,加压气相淬冷法三聚氰胺生产技术由金象赛瑞技术团队投入近亿元,历时十余年研发成功,具有节能、环保等突出优势,成为国内最主要的三聚氰胺生产技术。通过这两件专利的实施应用,我国三聚氰胺产业迅猛发展,快速提升产能至总产能占全球70%以上。由于采用这两件专利生产三聚氰胺具有“质量高、产量大、成本低”等几大明显优势,国外企业被迫关闭生产线,从而使我国短时间内成为名副其实的全球“三聚氰胺”生产第一大国。金象赛瑞凭借加压气相淬冷法生产技术,在三聚氰胺行业中异军突起,年产量达30多万吨,成为全球大型三聚氰胺生产企业之一。
2012年7月,“组合式换热器及流化床反应器”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2013年9月,“节能节资型气相淬冷法蜜胺生产系统及其工艺”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目前,该两件专利已在美国、日本、韩国、欧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授权。
2014年,“节能节资型气相淬冷法蜜胺生产系统及其工艺”专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颁发的第十六届中国专利优秀奖。此外,还先后获得中国氮肥工业协会技术进步特等奖、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和四川省专利一等奖。
针对金象赛瑞的起诉,远东集团于2017年8月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针对上述两件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认为这两件专利没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近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先后作出专利权无效宣告审查决定,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基础上,认为远东集团所提之无效宣告理由均不成立,维持“节能节资型气相淬冷法蜜胺生产系统及其工艺”和“组合式换热器及流化床反应器”发明专利权有效。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专利权被维持有效是阶段性的胜利,为侵权认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由于这两件专利涉及到超过2亿元的民事侵权诉讼,且关系到国内三聚氰胺产业的整体格局,因而受到极大关注。本报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记者:祝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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