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1111

【商标课堂】商标代理人的考核评估标准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5-05-15
责任编辑:王雪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摘要:2018年2月,《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提出要分类健全人才评价标准、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人才评价改革。《“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也提出要“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分类培训体系,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因此,科学、全面地评价商标代理人的职业素质事关商标代理行业的良性发展。

  商标代理人是指掌握商标代理专业知识,并在商标代理机构中执业的从业人员。已失效的《商标代理管理办法》第九条曾规定,商标代理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熟悉商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商标代理专业知识;在商标代理机构中执业。可见该法规并没有对商标代理人设置学历背景的要求。我国曾经对商标代理人实行过资格准入制度,2000年颁布的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办法曾有过相关规定,但很快被取消。 

  2022年开始施行的《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对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了规制,但没有设定准入制度。该条第三款规定,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应当遵纪守法,有良好的信用状况,品行良好,熟悉商标法律法规,具备依法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能力。  

  实践中,由于没有对商标代理人设定准入门槛,不利于商标代理行业的发展。因此,适当提高商标代理人的准入条件是有必要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的公告》第四条第(三)项提出对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备案信息的要求,除了需要提交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还需要填报联系方式、性别、学历、专业、从业年限、从业履历,可填报知识产权有关奖励情况(政府部门颁发)、从业培训经历,以及商标代理业务能力证书情况,有相关奖励情况、培训经历、业务能力证书的应当提交证明材料。虽然不强制要求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业务能力证书,但也表明了商标管理部门统计商标代理从业人员获取相关业务能力证书情况,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制定有关提升服务能力的政策措施和计划,从而促进商标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2018年2月,《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提出要分类健全人才评价标准、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人才评价改革。《“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也提出要“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分类培训体系,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因此,科学、全面地评价商标代理人的职业素质事关商标代理行业的良性发展。(内容摘自《商标代理合规实务》)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中国知识产权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欢迎投稿:tougao@cnipr.com

投稿热线:010-82000860-8215

图书期刊

更多>

《案说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20问》

这是一本可以走入寻常百姓家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普及读物, 它从一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者和调解员的视角出发, 针对近年来广东省的20宗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调解案件, 采用一问一答一案例的形式, 在问答之间释法明理。每一个真实案例说明一个知识产权知识点, 使读者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本书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将法律性、知识性、指导性紧密结合, 力求呈现鲜活的案例, 还原真实的现场, 相信会给读者带来完全不同的阅读感受。

《专利运营热点问题解析》

本书对专利运营工作中涉及的专利权本质、专利的价值评估、专利的转让许可、专利权的质押融资、专利池的构建及专利海盗的应对、专利标准化、专利证券化、专利侵权赔偿及救济等方面,从我国当前法律政策的沿革和现状入手,通过梳理基本概念的内涵外延及分类,考量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当前专利运营工作的现状与瓶颈,提出了解决相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并通过实际案例对各类问题进行了系统化的、逻辑性的梳理和阐述。

《技术调查官制度创新与实践》

本书是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室成立三周年之际,法院组织编写的一本关于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过程中关于技术调查相关的研究以及实务内容的汇集。

IP大咖说

更多>

[《IP大咖说》粤港澳大湾区企业访谈特辑]第二期:科技创新助力科...

观看

[IP大咖说2025第四期]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问...

观看

视频合作:010-82000860-8575/8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