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五问五答让你轻松了解外观设计专利相关问题
摘要:为进一步普及外观设计专利相关知识,帮助读者从理论和实务上有所收获,中国知识产权报通过问答形式,从外观设计概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客体及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性授权条件、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等方面进行介绍,以飨读者。
原标题:答疑解惑之外观设计专利篇
问:与外观设计有关的国际公约主要有哪些?
答:主要有《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对于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专门作出了规定,具体列举了工业产权的范围,将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作为工业产权的一部分而加以规定。《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外观设计在本联盟所有国家均应受到保护。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缔约方应该对独立创作的、具有新颖性或原创性的工业品外观设计给予保护。
《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为统一对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分类表标准,于1968年10月在瑞士洛迦诺签订的。《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规定了外观设计的国际分类法,制定了《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
问:全球范围内,关于外观设计的立法模式主要有哪些?
答:各国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作出了不同的选择,有的国家采用外观设计单独立法的形式(日本、韩国),有的国家将外观设计纳入专利法框架下进行保护,也就是将外观设计作为专利的一种类型,因而称之为外观设计专利(中国、美国);有的国家将外观设计予以单行法和版权法的双重保护(英国、法国)。
问:全球范围内,关于外观设计的审查模式主要有哪些?
答:主要有实质审查制、注册制、初步审查制、无审查制等。
问:全球范围内,对于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有哪些规定?
答:外观设计被授权之后,只在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限内受到保护,各个国家根据本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外观设计保护需求的不同,对外观设计给予了不同的保护期限。中国的保护期限是自申请日起10年;美国的保护期限是自授权日起14年;日本的保护期限是自申请日起20年;韩国的保护期限是自授权登记日起15年。
有些国家和地区对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采用续展的方式,如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的保护期限是自申请日起25年,具体为每5年可以续展一次,最长达到25年保护期。
问:我国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客体有哪些要求?
答:其一,以产品为载体;其二,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其三,富有美感;其四,适于工业应用;其五,属于新设计。(未完待续)(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外观设计审查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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