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国外专利申请之韩国篇
摘要:本文为大家简要介绍韩国专利类型及韩国公开的专利文献种类。
问:韩国的专利类型有哪些?
答:韩国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分别予以法律保护,于1908 年颁布《特许令》,后于1946 年制定《特许法》。1961 年修订《特许法》,将其分为《专利法》《实用新型法》和《外观设计法》,分别对发明、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予以保护。
《专利法》对发明予以保护,于1996 年确定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 年。此后,《专利法》分别于2005 年、2006 年、2007 年进行了修订,并于2009 年废止发明的前置审查,制定重新审查制度,目前实施“三轨制”审查制度,即加快审查、常规审查和延迟审查。
《实用新型法》对实用新型予以保护,于1996 年确定其保护期为10 年,并于1999 年进行修订,改为形式审查,后又于2006 年改为实质审查。2009 年废止了实用新型的前置审查,制定再审查制度。
《外观设计法》于1998 年进行了修订,部分外观设计引入非实质审查,此后,于2007 年、2008 年分别进行了两次修订。韩国于1980 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84 年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
问:韩国公开的专利文献种类有哪些?
答:韩国特许厅公开出版的文献种类代码如下:A.未经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开;B1.经过审查的发明专利说明书公告,此前未经过公开;B2.经过审查的发明专利说明书公告,此前经过公开;U.未经审查的实用新型申请公开;Y1.经过审查的实用新型说明书公告,此前未经过公开;Y2.经过审查的实用新型说明书公告,此前经过公开;S.外观设计申请的公开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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