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1111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19文本)》

发布时间:2019-03-15
责任编辑:王亚鹏
来源:知识产权出版社来出书平台

摘要:本书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19年1月1日正式使用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十一版(2019文本)为基础,对2018年制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了重要调整,形成本书。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19文本)》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内容简介

  本书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19年1月1日正式使用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十一版(2019文本)为基础,对2018年制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了重要调整,形成本书。本次调整涉及类别标题、注释、类似群名称和类似关系、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等六百余处。本书可作为商标审查人员、商标代理人和商标注册申请人等相关机构和个人参考用书。

  编者说明

  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以下简称《国际分类》)第十一版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之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该版本进行了两次调整,形成《国际分类》第十一版(2019文本),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以此为基础,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2017年制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下简称《区分表》)作了两次相应调整,形成《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19文本)》。

  二、类似商品是指商品在功能、用途、所用原料、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共同性,如果使用相同、近似的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同一企业生产的商品。类似服务是指在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共同性,如果使用相同、近似的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存在特定联系,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同一企业提供的服务。《区分表》中的类似商品和服务,是商标主管部门为了商标检索、审查、管理工作的需要,总结多年来的实践工作经验,并广泛征求各部门的意见,把某些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误认的商品或服务组合到一起,编制而成。《区分表》不可能穷尽所有的类似商品和服务项目。认定商品或服务是否类似,应以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一般认识综合判断。《区分表》可以作为商标审查人员、商标代理人和商标注册申请人判断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参考,也可以作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处理商标案件时判断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参考。

  三、《区分表》共分为商品(第一类至第三十四类,共34个类别)和服务(第三十五类至第四十五类,共11个类别)两大部分。“目录”部分收录了各个类别的标题、各类似群号和类似群名称,以便检索。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应填写具体商品或服务项目,不得填写类别标题和类似群名称。

  四、《区分表》中每一类别的标题原则上指出了归入该类的商品或服务的范围。各类的【注释】,援引了《国际分类》的注释,为正确确定商品和服务项目的类别提供了思路。

  五、《区分表》所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包括《国际分类》及我国常用但未列入《国际分类》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两部分内容分段表示,后者在段前用“※”标注以示区别。

  六、《国际分类》中出现的与某一特殊类别有关的统称(涵盖某些商品或服务),不能排除这个统称同样在其他类别出现的可能性(涵盖其他的商品和服务)。它究竟归于哪个类别,应依该统称所表述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的商品或服务名称(例如:服装,油漆)要标上星号“*”。《区分表》也采用了该种表述方式。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只填写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不填写星号。

  七、《区分表》将《国际分类》中使用的商品号和服务号排在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后,未列入《国际分类》的我国常用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后也编排了顺序号,用“C”标注以示区别。

  八、一个类似群内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原则上是类似商品和服务。若该类似群内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并不全部判为类似,则按照类似关系将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若干部分,用中文(一)、(二)……表示,同一部分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原则上判为类似,不同部分间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原则上不判为类似。对于某些特殊情况,该类似群后面用加“注”的形式详细说明。类似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之间应交叉检索。

  九、《区分表》采用层次代码结构。第一层是商品和服务类别,用中文第一类、第二类……表示,共45个类别;第二层是商品和服务类似群,代码采用四位数字,前两位数字表示商品和服务类别,后面两位数字表示类似群号,如“0304”即表示第三类商品的第4类似群;第三层是商品和服务项目,代码采用六位数字,前两位表示商品和服务类别,后面四位数字为商品或服务项目编码,如“120092”为第十二类第92号商品,六位数字前面加“C”的代码表示未列入《国际分类》的我国常用商品和服务项目,如“C120008”为国内第十二类第8号商品;第四层的代码用中文(一)、(二)……表示各类似群中的某一部分;第五层的代码在各类似群后面的“注”中出现,用1、2……区分各条说明。

  十、对于移类的项目,如果需要交叉检索,则在移入的类别进行加注。例如:第七版时“牙科用药”由第五类0507类似群移入0501类似群,则0501类似群加注“牙科用药与第六版及以前版本0507牙科用药交叉检索”;第八版时第四十二类4205类似群中的服务项目分别移入第四十三类4305类似群和第四十四类4403类似群,则4305、4403类似群均加注“本类似群与第七版及以前版本4205交叉检索”;第九版时第一类0117类似群所有商品项目全部移入第四类0407类似群,则0407类似群加注“本类似群与第八版及以前版本0117交叉检索”。为保持类似群号的连续性,目录中保留了商品或服务项目已经全部移除的无效类似群,在类似群号前用“﹟”标注以示区别。

  商品和服务项目正不断更新、发展,市场交易的状况不断发生变化,商品或服务的类似关系也不会固定不变,希望各方在实际使用中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结合实际情况,总结经验,以使《区分表》更加合理和完善。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18年12月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中国知识产权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IP大咖说

朱洁琼谈知识产权纠纷热点问题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二)

热门推荐

域名引发权属纠纷 法院一审驳回起诉
硬科技创业,专利申请要慎重!

欢迎投稿:tougao@cnipr.com

投稿热线:010-82000860-8215

关键词

IP大咖说

朱洁琼谈知识产权纠纷热点问题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二)

热门推荐

域名引发权属纠纷 法院一审驳回起诉
硬科技创业,专利申请要慎重!

欢迎投稿:tougao@cnipr.com

投稿热线:010-82000860-8215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