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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发布时间:2023-07-28
责任编辑:岳端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摘要:7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7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知识产权鉴定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进行了细化和统一,为建立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体系提供了重要支撑。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今年8月26日之前提出修改完善意见。(意见提交方式详见https://www.cnipa.gov.cn/art/2023/7/25/art_78_186542.html

  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推荐与确定、监督管理、附则共计四章31条,围绕加强知识产权鉴定机构的遴选及管理、明确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遴选标准、规范入库知识产权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等内容作出安排。

  征求意见稿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及全国性知识产权鉴定行业自律组织负责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符合基本条件的鉴定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可根据鉴定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鉴定机构遴选工作。征求意见稿还对遴选工作相关流程、鉴定机构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等作出细致规定。征求意见稿同时提出,知识产权鉴定机构管理应坚持政府指导与行业自律相结合,行业自律组织应对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开展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有因的现场核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反馈。(李杨芳)

  相关内容:

  关于就《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体系,促进知识产权鉴定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了《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3年8月26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1.电子邮件:zhifa@cnipa.gov.cn

  2.传真:010—62083319

  3.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执法指导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管理办法”)

  附件: 《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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