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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公告(第525号)

发布时间:2023-04-14
责任编辑:岳端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

摘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23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五二五号

  根据《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现将2023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对于2023年在校应届毕业生,应当确定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能够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二)考点设置

  2023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在33个内地城市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置考点,内地考点分别为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太原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福州市、南昌市、济南市、青岛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南宁市、海口市、重庆市、成都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西宁市、银川市和乌鲁木齐市。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福州市参加考试。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福州市参加考试。

  (三)报名程序

  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www.cnipa.gov.cn)“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题专栏内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以下简称考点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负责报名事宜。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报名事宜。

  1. 预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2023年5月4日8时至5月16日17时通过报名系统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的报名人员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2. 资格审核。预报名成功后,由考点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报名信息存在错误时应当及时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5月4日至5月22日,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

  3. 缴费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向所选考点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缴纳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15时。

  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实行现场缴费,缴费地点:湾仔活道27号职业训练局大楼一楼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17时。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 2023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表。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居民身份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扫描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扫描件。

  澳门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扫描件。

  台湾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不能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

  3. 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当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

  预报名期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报名阶段提交当年即将毕业的在校证明及专业证明(加盖院校公章),并于7月31日之前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到期未按时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或证书未通过审核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应当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历或者学位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4. 本人近三个月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48mm×33mm,人像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2)电子件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介于30k—120k之间,分辨率300dpi,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为保证图像识别准确性,照片底色应与标准蓝底证件照要求一致,并不得使用拉伸严重的照片。

  5. 《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扫描件。报名人员应于报名系统下载《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电子件,本人签字后上传其扫描件。

  (五)选择考站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3年6月8日8时至6月11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选择考站。考站以考位数量为准,按照选择完成的先后,排满即为不可选状态。

  (六)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3年6月26日8时至7月2日13时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23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定于7月1日、2日在所有考点城市同时进行。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23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7月1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7月1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7月2日9∶00—13∶00。

  (三)考试题型和考试方式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可以使用繁体汉字作答,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四)考试成绩公布、复查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期限内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查阅其试卷原始数据。成绩复查结果由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三、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

  (一)合格分数线

  自2023年度起,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固定合格分数线,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

  根据有关规定或者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另行公告。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自考试成绩公布、复查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经核查所述人员报名资料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

  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由考点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发放。

  四、考试其他事宜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或者进行相关宣传。

  2023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公众咨询电话、各考点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局的联系方式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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