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严打种业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
摘要:近日,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严厉打击种业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严厉打击种业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
(图源自CFP)
《意见》要求,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种业振兴行动方案》部署要求,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坚持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推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既立足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着力构建打基础利长远的体制机制,有效激励原始创新,全面净化种业市场。力争到2023年,建立起较为完备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到2025年,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显著提升,种业自主创新环境持续优化。
贯彻实施新修改的种子法,推进《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研究制定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的实施步骤和方法,提高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研究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等配套规章,实施新修订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健全以植物新品种权为重点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意见》指出,提高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实施《国家级稻品种审定标准(2021年修订)》和《国家级玉米品种审定标准(2021年修订)》,激励育种原始创新。适时推进大豆、小麦、棉花品种审定标准修订,适当提高DNA指纹差异位点数、产量指标和抗性指标,有效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严格国家和省级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及联合体试验监管,建立健全品种试验主体资质评价和退出机制。规范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依法加大审定品种撤销力度。
同时,推进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品种清理。以向日葵为突破口,持续开展登记品种清理,并逐步拓展到其它非主要农作物。充分利用分子检测技术手段,以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品种为重点,严格处理违法违规申请登记行为,依法撤销一批违法违规登记品种。
《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各级种业行业协会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引导规范企业行为。中国种子协会要加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发布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倡议书,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将有严重违法和犯罪等行为的企业纳入“黑名单”。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中国知识产权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