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驳1270件涉冬奥商标注册申请 持续严打奥运热词商标恶意抢注行为
摘要: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依法驳回涉冬奥会、冬残奥会商标注册申请的通告》,对恶意抢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相关热词商标的行为再次予以坚决打击,驳回了1270件相关商标注册申请。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依法驳回涉冬奥会、冬残奥会商标注册申请的通告》,对恶意抢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相关热词商标的行为再次予以坚决打击,驳回了1270件相关商标注册申请。
据了解,一些企业、自然人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口号、运动员姓名、场馆名称等冬奥热词进行恶意抢注,非法利用奥运会和奥组委的声誉,侵害他人姓名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造成了重大社会不良影响。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坚决打击,继2月14日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的行为后,此次依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及第三十条等相关条款,对第62717890号“青蛙公主”商标、第62626622号“翊鸣”商标、第62478160号“一起向未来”商标、第62034963号“雪飞燕”商标、第62612144号“BINDUNDUN”商标、第62515920号“雪绒融”商标等1270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记者了解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对相关知识产权实施全方位、立体化保护,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恶意商标注册专项行动,先后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和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会徽等予以特殊标志保护,对北京冬奥组委申请的“冰墩墩”“雪容融”等予以商标注册保护,对其他适格主体申请的冬奥健儿姓名商标予以注册保护。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保持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高压态势,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商标图谋不当利益的申请人及其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恶意抢注商标的申请予以坚决驳回并及时公布,营造风清气正的商标注册与保护环境,维护我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记者:王国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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