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1111

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不通!

发布时间:2021-11-15
责任编辑:戚硕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摘要:严厉打击商标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代理行业发展环境,确保代理服务行业健康发展,需要政府监管、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法规完善等多方合力,共同建立商标代理行业的长效监管机制。

  核心阅读

  严厉打击商标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代理行业发展环境,确保代理服务行业健康发展,需要政府监管、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法规完善等多方合力,共同建立商标代理行业的长效监管机制。

  申请人委托的代理机构尚未收到相关商标审查决定的通知文件,其他代理机构便可以“预知”并通知申请人的商标申请被驳回来招揽业务?显然行不通。近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一则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公示,北京某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尚未下发驳回通知的情况下,通知申请人其商标申请被驳回进而招揽业务,涉嫌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被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罚款2万元,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违法行为另案处理。

  采取邮寄纸质商标公告的方式骗取到付邮费;以代理商标注册业务为幌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用缴纳商标公示费等名义向申请人收取费用……针对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近年来,国家层面出台政策文件要求加强信用监管和行业自律,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制定商标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协同治理办法,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等举措,持续改善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代理行业发展环境。

  违规招揽业务被处罚

  “申请商标的过程中,常会接到很多电话,自称与商标局有‘关系’,会在商标代理机构收到通知文件之前提前通知申请人商标被驳回或者其他事项。”有申请人留言表示,“代理机构自称没有提交商标局要求的商标设计说明,或者说代理机构与商标局没有‘关系’,导致商标被驳回。因为他们的通知确实比代理机构收到的文件更早,所以很多申请人相信了他们的话,不但对代理机构产生了很深的误解,而且很多被骗了钱。请问他们是通过什么渠道提前得知商标局的审查结果?”对此,商标局答复表示,请切勿相信非官方渠道传播的信息,应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一切以商标局通知发文为准。

  在上述案件中,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显示,涉案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在商标局官网未曾下发正式驳回通知的情况下,便通知申请人其商标申请被驳回。当事人表示因近期业务发展不好,确实有过此类招揽业务的行为。

  正如申请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在线咨询”栏目中所留下的疑问,商标局尚未下发驳回通知,代理机构何以事先知晓相关商标申请被驳回?

  对此,涉案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称其并未采取任何非正常渠道提前知晓申请商标的驳回信息,商标申请信息均为公开信息,可以在中国商标网或第三方平台进行查询,其通过分析研究公开信息和近似审查标准来判定相关商标申请是否会被驳回,然后根据判断结果联系申请人以招揽业务,但并未签订代理合同,没有成交亦没有违法所得。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涉案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的行为涉嫌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11月2日,该局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并将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多方形成合力严打击

  我国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试点推行商标代理制度,目前已形成开放、竞争充分的市场化商标代理体系。中国商标网显示,截至今年11月11日,备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及律师事务所已有6.3万余家。“商标代理行为不仅关系到申请人的切身利益,还会影响到商标注册管理秩序,部分商标代理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但损害了商标代理行业的声誉,还严重扰乱了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应予以严厉打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赵虎表示。

  近年来,严厉打击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既是社会各界的呼声,也是我国着力开展的一项工作。

  今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其中提出要建立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化运营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水平。今年10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再次提出引导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运营服务向专业化和高水平发展,加强信用监管和行业自律,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相继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规范辞去公职、退休人员到专利或者商标代理机构任职的规定》《专利、商标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协同治理办法》,部署打击商标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并明确将存在审代勾连行为、以行贿等严重影响商标审查工作公平公正的方式,获取不当利益的商标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员列入黑名单,持续改善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代理行业发展环境,充分激发市场化知识产权服务的活力。

  “目前,我国已经基本上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商标代理体系,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规定了商标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明确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商标代理机构处以警告、罚款等惩处措施。”赵虎介绍,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是依据我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打击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除了政府监管外,还需要多方形成合力,包括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法规完善等,共同建立商标代理行业的长效监管机制。”赵虎建议,商标代理机构要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服务事项及收费公示制度;商标协会等行业组织要加强商标代理行业自律,制定行业准则、道德规范等制度;建立商标代理机构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商标代理机构依法加强监管;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对依法查处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予以公开曝光。(记者:王国浩)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中国知识产权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IP大咖说

《专利法》修改问题热点解读(二)
《专利法》修改问题热点解读(一)

热门推荐

滴眼液“滴”出专利纠纷
一起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索赔额高达300...

欢迎投稿:tougao@cnipr.com

投稿热线:010-82000860-8215

关键词

IP大咖说

《专利法》修改问题热点解读(二)
《专利法》修改问题热点解读(一)

热门推荐

滴眼液“滴”出专利纠纷
一起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索赔额高达300...

欢迎投稿:tougao@cnipr.com

投稿热线:010-82000860-8215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