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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电总局出台意见:媒体融合应重视版权开发

发布时间:2020-12-09
责任编辑:戚硕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摘要:11月2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其中对版权保护和开发利用进行了详细规定。

  11月2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的通知,从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打造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全面加强内容建设与供给、强化先进技术创新引领等9个方面提出意见,推动广电媒体融合走向深入,其中对版权保护和开发利用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全面加强内容建设与供给方面,《意见》指出,要提高精品内容的持续供给能力,加强现实题材创作生产,运用新方法讲好故事,提高亲和力表现力感染力,推出更多正能量扛鼎之作。提高定制化、个性化、精准化供给能力,提升内容传播效果。深耕专业化、垂直化、场景化内容服务,推动视听科创与文创应用,提高精品内容成果转化率、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根据《意见》,要加大高新视听内容供给,加快建设全媒体内容供给体系,统筹考虑音频节目、短视频、竖屏节目等形式,针对不同场景和需求提供丰富多彩的内容。强化艺术与技术深度融合,加大移动端内容产品制播力度,加强超高清视频、沉浸式视频、互动视频、VR/AR/MR视频等高新视听内容供给,提供全息化、沉浸式、交互式视听体验。用新理念新技术支持云端化、智能化、专业化、社会化生产,提高内容质量和供给效率。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指出要充分开发利用版权,加强对品牌、版权和数据等无形资产的合理开发、规范使用,防范侵权盗版。保护原创积极性,保护开发内容创意、工作室团队、播音员主持人等核心资源。加强媒体资产智能化、规范化开发利用,统筹建设高效信息发布和交易平台,综合利用区块链等先进保护技术,创新完善收益分享制度,进一步激发原创积极性。此外,《意见》对融合目标提出具体时间要求,强调力争在1年至2年时间内,新型传播平台和全媒体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主流舆论引导能力、精品内容生产和传播能力、信息和服务聚合能力、先进技术引领能力、创新创造活力大幅提升。用2年至3年时间,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取得实质突破。(作者:李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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