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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全国商标代理机构自查整改和信用承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时之二

发布时间:2020-11-10
责任编辑:戚硕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摘要:严厉打击和规范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既是近几年社会各界的呼声,也是“蓝天”行动的一项重点任务。

  严厉打击和规范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既是近几年社会各界的呼声,也是“蓝天”行动的一项重点任务。自新一轮机构改革商标代理监管职责划转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制定《商标代理管理办法》,为加强商标代理监管提供法律制度依据,并组织对疫情期间恶意代理商标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同时,为摸清全国商标代理基本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为加强商标代理监管工作提供支撑,在“蓝天”行动期间组织对全国4.7万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和信用承诺工作。目前,自查整改和信用承诺工作进展顺利,已基本完成,并取得以下几点初步成效。

  一是摸清全国商标代理机构家底。自查中发现,全国4.7万家备案商标代理机构中有2.3万家机构开展了商标代理业务,完成了自查工作,另有一些机构虽进行了商标代理备案,但未开展商标代理业务,故未参加自查工作;还有一小部分机构因变更机构地址或联系方式但未按规定进行备案变更,已按有关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此次全国商标代理机构自查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各地商标代理机构现状基本信息及经营状况,为加强商标代理机构监管、优化商标代理市场环境打牢了基础。

  二是督促商标代理机构学习行规自我规范。商标代理机构自查的过程也是学习行业监管规则、自我规范的过程。这次自查的内容包括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中有关商标代理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规范,共涉及13项内容,商标代理机构在完成自查的过程中,进一步学习了商标代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清自身问题,使得机构在纠正自我行为的同时,及时规范潜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促进商标代理机构依法规范经营。

  三是组织商标代理机构做出了守法经营承诺。2.3万家商标代理机构签署信用承诺书,承诺在商标代理活动中严格执行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严禁伪造、变造法律文件、印章、签名行为,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行为,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行为,严禁恶意抢注、囤积行为,严格执行《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严禁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作出承诺,并保证依法合规经营。进一步约束了各商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有效维护了商标代理市场秩序。

  四是掌握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特征。通过自查整改,初步掌握当前商标代理目前主要违法违规行为类型,其中,机构自查出的恶意抢注、囤积商标行为最为普遍,共计858件,占所有违法行为的44.94%;无资质从事专利代理行为,共计561件,占所有违法行为的29.40%;伪造、变造法律文件、印章、签名行为,共计488件,占所有违法行为的25.56%;以不正当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行为2件。通过此次自查整改,进一步了解各商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特征,明确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商标代理机构专项整治的方向。

  五是确立商标代理重点监管对象。通过对各省(区、市)商标代理机构提交的22000余份自查报告中违法行为线索进行提取,并对其中相应的违法行为与已掌握的违法违规数据进行比对,初步形成了重点监控目录,并确立了一批重点监管对象,为下一步监管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做好后续工作,对自查认真、如实填报信息、并积极配合的机构,对其不规范经营问题以批评教育为主,督促整改;针对未如实填报、上报虚假信息以及拒绝配合自查的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地方进行重点检查,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者将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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