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专利合作条约试点项目将于12月启动
摘要: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20日公布该局和欧洲专利局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联合公报称,中欧两局试点项目将于2020年12月1日启动,中国专利申请人将可选择欧洲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20日公布该局和欧洲专利局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联合公报称,中欧两局试点项目将于2020年12月1日启动,中国专利申请人将可选择欧洲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
中欧两局将启动的试点项目为期两年,针对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作为受理局提交的PCT申请,第一年最高申请总量为2500件,第二年为3000件。根据该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和居民按照专利合作条约以英文提交的国际申请,将可以选择欧洲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指出,中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中国企业视知识产权保护为形成核心竞争力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中欧两局的PCT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是两局全面战略合作不断深化的一项重要成果,将为申请人在欧洲获得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便利。
欧洲专利局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说,这是欧洲专利局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合作中的历史性时刻,也表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欧洲专利局高质量工作的信任。欧洲专利局致力于为中国和全球的申请人提供最优服务,对能够成为中国申请人可选择的首个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外的国际检索单位感到非常荣幸。
据了解,在试点项目的过渡阶段,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且选择欧洲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国际申请,申请人应直接向欧洲专利局以欧元缴纳国际检索费。在不久的将来,试点项目计划实现申请人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国际申请时直接以人民币缴纳国际检索费。(记者:孙自法)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中国知识产权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