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个地方获批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摘要: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等28个省、市(区域)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全面深化试点期限为三年。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等28个省、市(区域)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全面深化试点期限为三年。据悉,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2016年就已启动,有效推动了全国服务进出口总额的提升。尤其是今年上半年,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等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逆势上扬,在稳外贸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批复强调,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工作重点是在改革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完善政策体系、健全促进机制、创新发展模式、优化监管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探索路径。
批复指出,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涪陵区等21个市辖区)、海南、大连、厦门、青岛、深圳、石家庄、长春、哈尔滨、南京、苏州、杭州、合肥、济南、威海、武汉、广州、成都、贵阳、昆明、西安、乌鲁木齐和河北雄安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陕西西咸新区等28个省、市(区域)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我国推出首批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包括上海、海南等15个地区;2018年,试点进入深化阶段,增加北京和雄安新区,试点地区达到17个。四年来,试点地区在促进我国服务贸易创新、高质量发展方面起到了“领头羊”的作用。
数据显示,2019年,试点地区服务进出口占全国比重超过75%,发展速度快于全国平均水平。在试点带动下,全国服务进出口总额从2015年的6542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7850亿美元,年均增长4.7%。其中,服务出口年均增长6.7%,高于全球服务出口平均增速和我国货物出口增速。
疫情期间,试点地区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凸显。今年上半年,我国货物贸易以及以旅行、运输等为代表的传统服务贸易受疫情影响较大,但在服贸试点带动下,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增速明显。
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虽受疫情影响,但服贸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总结出一批成功经验,基本形成了区域协同、错位发展格局,引领、示范、带动效应更加显著。随着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以及全面深化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推进,试点地区将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斩获更多突破,为我国在服务贸易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中国知识产权报综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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