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解除离汉离鄂通道管控措施,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在全面步入正常轨道。回顾过去几个月的战“疫”历程,这样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复工复产不断推进的局面来之不易。我国科研人员在前期没有特效药可用的状况下,以救治需求为导向,筛选出中药“三药三方”等一批具有明显疗效的药物,不断完善诊疗方案,众多医药企业提前复工复产、供应疫情防治药物,患者治愈率从初期的14%提升到93%,成为抗击疫情中国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下,疫情防治相关药物的研发与探索仍在推进,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让人倍感振奋的同时,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问题也引发了业内更多思考。
专利储备支撑老药新用
新冠肺炎治疗时间紧迫,老药新用成为救急策略,我国医药领域的创新成果是这一策略得以实施的基础。
2月21日,异甘草酸镁静脉滴注方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纳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型、普通型病例管理规范(第二版)》(下称第二版诊疗规范),用于支持治疗。而该方案中主要应用产品之一——异甘草酸镁注射液,正是由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正大天晴)自主研发的创新药产品,其核心专利“一种新的化合物异甘草酸镁及其生产方法和用途”更是获得了第十届中国专利奖金奖。
“甘草酸制剂可调节免疫功能,发挥抗病毒作用。”正大天晴知识产权部有关负责人就这件获奖专利向记者进行了介绍,该创新成果创造了全球第一个纯反式异构体甘草酸,作为一种全新结构的化合物,正大天晴首创将其用于肝病的治疗,与天然甘草酸相比,显著提高了保肝降酶的治疗效果,具有良好的肝脏靶向性,副作用小,上市以来累计治疗患者超1500万人次。此次用于治疗新冠肺炎是其除治疗肝病外的新尝试并可防治与肺部问题同时出现的肝损伤。
多年来,在该核心专利的基础上,正大天晴对甘草酸产品进行深层次研究,开展了口服制剂、冻干粉针剂以及膏剂等系列产品的开发,并提交了系列发明专利申请,形成了以异甘草酸镁化合物专利为核心,制剂、用途、组合物等相关专利为外围补充的综合布局,为甘草酸药物进一步的医学探索奠定了基础。“针对新冠肺炎治疗,正大天晴参与的由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发起的‘评价甘草酸二铵肠溶胶囊联合VC片在临床标准抗病毒治疗基础上治疗普通型COVID-19(新型冠状肺炎)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开放、平行对照临床研究’以及和中国医学科学院合作进行的抗病毒筛选实验还在进行中,希望能在新冠肺炎治疗方面做出更多贡献。”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我国传统中成药藿香正气相关产品并不陌生。这一传承近千年的传统中成药,如今在防治新冠肺炎中依旧发挥着重要作用。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中,将藿香正气胶囊(丸、水、口服液)列为医学观察期的推荐中成药之一。据了解,藿香正气散源自宋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在温病学的湿邪致病的方剂中应用广泛。由于其组方构成已被完全公开,随着制剂工艺的发展和进步,后续的研发重点将着眼于剂型改进和工艺优化。
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士力)是藿香正气制剂主要专利权人之一。其法务总监郑永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天士力注重在藿香正气滴丸方面的研发,并拥有相关专利。疫情发生以后,公司提前复工复产,1月30日,藿香正气滴丸等自动化生产线全面启动。在对藿香正气等产品需求量增大的情况下,天士力加大产能增产该药物并积极对藿香正气滴丸、穿心莲内酯滴丸等疫情相关药品进行捐赠,捐赠价值已达1800万余元。同时,天士力针对新冠肺炎治疗的创新药物的研发工作也在有序开展。
创新研发仍需久久为功
“可以看出,我国在医药研发特别是中药以及中药提取物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展,为防疫抗疫立下了汗马功劳。这些药物中通常含有不同的专利,这些技术的发展和储备对我国公共卫生非常有利。但是,这并不说明我国在药物专利技术储备上完美无缺,恰恰相反,此次疫情提示我国必须加强药物专利的储备工作,未雨绸缪方能遇难不慌。”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宋晓亭表示。
“对于我们来说,新药研发不但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是前进目标。”郑永锋告诉记者,当务之急是尽早研发出治疗新冠肺炎的特效药物,很多医药企业都已经积极投入新冠疫情防治相关药物研发,寻求抗击疫情更有效途径。
为助力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业务骨干对相关专利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分析,陆续形成《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利信息研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用中药专利信息研报》等报告,为科研人员研发从专利角度给出方向建议。一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主动开放专利数据库,为研发检索提供便利。众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免费为研发人员开展相关咨询,积极输出着知识产权“能量”。
在江苏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唐恒看来,新冠肺炎治疗创新药研发需要建立在医药行业整体发展基础上,要坚持高质量专利申请的尺度,严把专利质量关。同时,从此次社会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相关知识产权的关注也可以发现,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有所提高,因此,更要切实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励更多市场主体投身到创新药的研发中。
“新冠肺炎相关药物研发不是一项短期工作。因为创新药研发周期较长,这种情况随着疫情的好转容易造成研发的后继乏力。”宋晓亭建议,在疫情结束后,我国应持续对相关研发项目进行跟进和激励,对一些半途而废但有价值的技术进一步开展研发并开展相应的专利布局,以应对今后在医药领域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记者:吴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