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改革
摘要:国家发展改革委18日称,决定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部署一批改革举措,力争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国家发展改革委18日称,决定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部署一批改革举措,力争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的通知》明确,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探索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新机制,并将这3项改革举措作为2018年度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重点改革任务,力争明年上半年取得实质性突破,年底前形成一批可向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成果。
通知指出,各改革试验区域要抓好“专利快速审查、确权、维权一站式服务”改革举措的复制推广,结合国务院批复的试验方案,抓紧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改革举措的先行先试,加快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改革成果。
国家发改委同日表示,已发出通知,支持中央单位先行先试国务院授权的改革举措,在不增加中央财政负担的前提下,深度参与所在地区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努力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任务取得实质性突破。
2017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明确将在全国或京津冀、上海、广东(珠三角)、安徽(合芜蚌)、四川(成德绵)、湖北武汉、陕西西安、辽宁沈阳等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内,推广涉及四个方面共13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记者:安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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