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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视频“刷量”被诉不正当竞争

发布时间:2017-08-11
责任编辑:单玉秋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摘要:近日,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因认为杭州某信息科技公司的“刷量”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500万元。

  近日,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爱奇艺公司)因认为杭州某信息科技公司的“刷量”(即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特定视频内容的访问量)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500万元。据了解,这是国内首例因视频网站“刷量”而引发的不正当竞争案件。

  爱奇艺公司诉称,其旗下运营的爱奇艺视频网站需要采集视频访问者的访问次数、IP地址、访问时间等数据,然后根据这些真实数据的分析结果,制定视频内容推荐、版权采购、广告合作、服务器布局等一系列重大经营策略。准确真实的视频访问数据对爱奇艺公司自身、上游的视频内容供应商、下游的广告商以及爱奇艺视频播放服务的真实用户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杭州某信息科技公司通过控制诸多域名,集中借助上海地区的服务器(包括上海市徐汇区等区县的IP地址)连续访问爱奇艺视频内容,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特定视频内容的访问量,这种“刷量”行为干扰了视频网站的正常功能,破坏了网络视频行业的市场公平秩序,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公认商业道德,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为此,爱奇艺公司请求法院判令杭州某信息科技公司及其骨干人员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并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本报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

  长期以来,互联网行业的各种“刷流量”行为饱受诟病,性质严重者甚至受到刑事制裁。今年6月,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刷单”刑事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连同原判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予以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9个月,并处罚金92万元。该案中,李某从2013年2月起通过创建零距网商联盟网站和利用YY语音聊天工具建立刷单炒信平台,吸纳淘宝卖家注册账户成为会员,并收取300元至500元不等的会员费和40元的平台管理维护费。李某通过制定刷单炒信规则与流程,组织及协助会员通过该平台发布或接受刷单炒信任务,在淘宝网上进行虚假交易并给予虚假好评,进而提升淘宝店铺的销量和信誉,欺骗淘宝买家。截至2014年6月,李某非法获利90万余元。(记者:祝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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