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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杨梧:尽快设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高级法院

发布时间:2017-03-08
责任编辑:单玉秋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摘要: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会长的杨梧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快设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高级法院的建议》。杨梧还建议对于一些知识产权案件较多的省市,可以考虑在当地设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高级法院的巡回法庭以及知识产权高级法院可以考虑以技术调查官的形式引进一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资深审查员,为案件的审理提供技术帮助。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按照中央司法改革部署,我国探索设立了知识产权法院,建立了全新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指导,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了巨大进步,树立了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提高了我国司法的国际公信力。

  特别是随着2014年底开始,北京、广州、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相继成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就更加引人关注。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会长的杨梧,近年来也高度关注这方面的工作进展。杨梧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统计显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6年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为1.0638万件,审结的案件为8111件,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2016年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为4597件,审结的案件为3991件。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判决了一批有国际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在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和按照新的司法体制运行方面也取得显著进展。

  那么,在当前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不断激增的背景下,如何进一步推动这方面改革呢?杨梧结合自己的调研情况,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快设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高级法院的建议》。他认为,对于知识产权案件,由于其涉及技术内容导致案件审理的复杂性,需要统一全国审判标准,不仅需要将北京、广州和上海三地成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做法向全国推广,更重要的是在上述三地的知识产权法院基础上成立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高级法院。

  “知识产权纠纷与一般的民事纠纷不同,案件往往涉及较高的技术含量,尤其是涉及专利纠纷和互联网领域的案件,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需要统一审判标准,需要有深厚的技术知识和法律知识以及审判经验的法官进行审理,以避免不同法院在适用法律、法规时理解的不同而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形,因此,有必要成立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二审法院,以进一步统一审判标准和提高审判质量;另外,由于我国目前还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的现象,为保证审判的公平、公正,知识产权纠纷的二审应当设立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高级法院来进行审理。”杨梧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杨梧在他提交的建议中还提出,经过实践探索后,对于一些知识产权案件较多的省市,可以考虑在当地设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高级法院的巡回法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均在当地的知识产权二审案件,以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同时杨梧还建议,考虑到知识产权案件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知识产权高级法院可以考虑以技术调查官的形式引进一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资深审查员,为案件的审理提供技术帮助。(记者:王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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