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粉吧”域名之争一审有果
摘要:2011年底,两家同样经营网购返利业务的“淘粉吧”网站引发了一场权属纠纷。日前,根据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法院判决驳回了域名“taofenb.com”所有者郑某提出的诉讼请求。
对于喜欢网购的消费者而言,电子商务导购平台“淘粉吧”并不陌生。而在2011年底,却出现了两家同样经营网购返利业务的“淘粉吧”网站,由此引发了一场权属纠纷。日前,根据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法院判决驳回了域名“taofenb.com”(下称争议域名)所有者郑某提出的诉讼请求。至此,郑某请求确认其对争议域名享有合法权利的诉讼主张未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据了解,2010年3月8日,杭州雷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雷讯有限公司)注册了域名“taofen8.com”(下称涉案域名),主办单位于2015年7月变更为杭州雷讯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雷讯公司)。
2011年11月,郑某注册了该案争议域名。2013年3月,网站“www.taofen-b.com”通过审核备案,网站名称为“淘粉吧”。据悉,在郑某提起该案诉讼时,其已停止使用网站名称“淘粉吧”。
2013年10月,雷讯有限公司受让取得了第10552902号“淘粉吧”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5类替他人推销、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等服务上。2014年7月,雷讯有限公司获准注册了第12098344号“taofen8”商标、第12112569号“taofenba”商标(下称涉案商标),两商标均核定使用在第35类服务上。
据了解,2015年7月,雷讯公司向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北京秘书处提交投诉书,要求将郑某注册的域名转移至雷讯公司名下。2015年10月,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作出专家组裁决,将争议域名转移给雷讯公司。
郑某不服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组作出的上述裁决,随后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请求法院确认其对争议域名享有合法权利。
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注册该案争议域名的时间晚于雷讯公司注册涉案域名及设立网站的时间,郑某在注册该案争议域名之时理应知晓雷讯公司涉案域名及网站的存在。而且,该案争议域名与雷讯公司注册的涉案域名及雷讯有限公司持有的涉案商标高度近似,网站名称相同,经营业务相同,容易使消费者误以为该案争议域名指向的网站,为雷讯公司或雷讯有限公司所经营或与之存在某种关联,从而误导消费者使用其网站提供的服务,因此郑某注册、使用该案诉争域名具有主观恶意。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郑某的诉讼请求。(作者:王国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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