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1111

潘长江诉酒厂侵权案一审有果

发布时间:2015-09-07
责任编辑:单玉秋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摘要: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该案,认定安徽佰年公司与四川盼长江公司侵犯了潘长江的肖像权,判令二者连带赔偿原告潘长江130万元。

  因认为广告代言合同到期后相关酒厂继续使用其肖像构成侵权,著名演员潘长江将安徽省佰年诚君经贸有限公司(下称安徽佰年公司)、四川盼长江酒业有限公司(四川盼长江公司)等告上法庭。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该案,认定安徽佰年公司与四川盼长江公司侵犯了潘长江的肖像权,判令二者连带赔偿原告潘长江130万元。

  

  据悉,2010年3月,潘长江与安徽佰年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平面广告代言合同》,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未续订合同,但安徽佰年公司、四川盼长江公司仍大量生产带有潘长江肖像的瓶装酒,并在酒瓶、外包装盒、宣传海报、官方网站上继续使用潘长江的肖像,潘长江认为上述行为侵犯了他的肖像权,于是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安徽佰年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四川盼长江公司在合同期满而未续约的情况下,继续在商品或其开办、控制的网站及广告宣传材料上使用潘长江的肖像,构成侵权。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安徽佰年公司、四川盼长江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潘长江经济损失130万元。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明确表示是否会提起上诉。(作者:赵世猛)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中国知识产权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IP大咖说

朱洁琼谈知识产权纠纷热点问题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二)

热门推荐

域名引发权属纠纷 法院一审驳回起诉
硬科技创业,专利申请要慎重!

欢迎投稿:tougao@cnipr.com

投稿热线:010-82000860-8215

关键词

IP大咖说

朱洁琼谈知识产权纠纷热点问题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二)

热门推荐

域名引发权属纠纷 法院一审驳回起诉
硬科技创业,专利申请要慎重!

欢迎投稿:tougao@cnipr.com

投稿热线:010-82000860-8215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