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助数字人民币打通屏障
摘要:数字人民币的双层投放体系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发行库)先将数字货币投放给商业银行或类似于商业银行的机构库(数字货币银行库) ,再由商业银行或类似于商业银行的机构库向公众(个人数字货币钱包)兑换数字货币。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专利“一种基于数字货币实现数字货币兑换存款的方法和系统”(专利号:ZL201710494153X)显示,商业银行中拥有数字货币发行权的银行“负责执行数字货币的转移和确权,提供数字货币钱包用于存放数字货币,并基于用户绑定的银行账户进行兑换。”个人用户可以在不同商业银行分别开设数字货币钱包,并通过统一的数字人民币钱包入口登录不同钱包进行操作。
十多年前,比特币横空出世。之后,随着分布式数据存储、数字账本等计算机技术愈发成熟,与之相关的区块链、数字货币等概念进入人们的视野。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0)》显示,近年来,国际社会和主要经济体高度关注央行数字货币(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下称CBDC)的研发推行,目前,少数经济体已开始试点运营CBDC,而更多经济体正在积极论证CBDC的可行性。我国在推进央行数字货币进程中走在全球前列。中国人民银行自2014年起开始研究CBDC,并于2017年末组织部分商业机构共同推动数字人民币体系建设,也即“数字货币电子支付”的研发。当前,数字人民币体系已基本完成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新区等地进行内部测试。
数字人民币推出在即,与之相关的专利技术备受关注。那么,数字人民币究竟有何特性?其与比特币等有何区别?数字人民币未来落地会对支付领域产生哪些影响?
技术交叉,定位不同
2009年,中本聪在网站上发布了比特币白皮书,标志着比特币开始面世。比特币的开发目的是摆脱第三方机构的制约,建立起一套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比特币没有发行主体,其基于密码编码和复杂算法产生,在流通过程中依靠P2P网络中的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交易行为。这使得比特币具有去中心化、交易匿名、不易篡改、难以追溯等特点,因此常被用于洗钱、逃税、资本外逃等非法交易,给全球金融监管带来极大的挑战。
2019年,全球社交平台巨头Facebook发布了Libra白皮书,意在建立起一套简单的无国界货币。Libra的定位是基于联盟链的稳定币。其虽然在技术层面与比特币类似,但并非完全的去中心化,而是有一个进行技术维护和信息记录维护的管理公司。此外,Facebook还与多家龙头企业组建起Libra协会为Libra做信用背书,每一个新产生的Libra都有相应价值的一篮子银行存款和短期政府债券作为资产储备。Libra的出现几乎遭到所有国家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反对,认为其将会冲击各国法定货币,同时也让各国央行充满危机感。
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曾公开表示,数字人民币既不是比特币等的加密资产形态,也不是Libra等的稳定币形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顶层设计,数字人民币是在中心化、双层投放体系设计下,定位于现金替代的法定货币,具有法偿性,功能和属性与纸币完全一样。数字人民币可采取与账户松耦合的方式,实现“双离线”支付,即使没有网络也能保证收支双方顺利完成交易。此外,数字人民币在保护用户隐私、提高监管能力、降低交易成本和简化跨境支付等方面也将具有突出优势。
国盛证券分析师宋嘉吉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数字人民币与比特币相比,两者属性不同。数字人民币是法定货币,只不过借助了区块链以数字化形式呈现;比特币则是一种商品或另类资产,其总量只有2.1亿枚,以虚拟挖矿形式产出,这意味着比特币具有通缩性,不适合作为货币,支付功能也比较受限。属性的不同进而决定了两者在币值、发行、结算等方面的差异。数字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结算,具备稳定性和法偿性;比特币则没有发行机构,在全球大部分地区不受认可,且资本炒作会导致其价格波动剧烈。
另外,数字人民币与Libra相比,前者具有无限法偿性,后者则不具有无限法偿性。即使Libra的信用基础是包括一篮子银行存款和短期国债的储备资产,但暂未获得美国金融监管机构的许可。数字人民币仅用于替代现金,不会涉及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任何其他货币形态;Libra的涉及面则更广。此外,数字人民币支持“双离线”支付,同时具有匿名性;Libra则必须在线认证,交易需基于明确的账户概念。
“数字人民币的推行已是大势所趋。其出现不仅可以在数字货币分类杂多的局面下保护我国法定币的货币主权和法定币地位,还可以在降低交易环节对账户依赖度的同时促进人民币的流通和国际化。数字货币将是未来全球金融市场的主要着力点,率先推出央行数字货币的国家将更具先发优势。”宋嘉吉表示。
产品未动,专利先行
数字人民币如何运营,它的投放方式以及普通民众的使用方式是怎样的,或可从数字人民币的设计思路和演变路径中一窥大概。数字人民币相关的专利申请信息直白地展示着这些变化。
经专利检索后发现,数字人民币相关专利申请的主体有3家: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以及中钞信用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2016年至2019年间,这3家公司共提交专利申请97件,超过58%的专利申请集中在用户功能层面,涉及交易兑换、钱包设计、数字货币芯片卡等。
“通过分析这些专利申请,我们可以观察到数字人民币的设计演变:在钱包形式上,有数字货币芯片卡和基于支付终端设备设立钱包两种模式;在底层结构上,经历了从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架构到中心化架构的变化;在发行方式上,直接发行方式和双层发行方式均有涉及,但更多专利申请支持双层投放体系。”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朱太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具体来看,在钱包形式的选择上,数字货币芯片卡的设计方式类似于IC电话卡模式,通过基于实体的芯片卡设立电子钱包,该卡可在ATM终端进行货币存取。这种数字货币并未脱离原有基于账户系统的银行卡模式,未能充分发挥智能终端优势。基于支付终端设备的钱包则直接将钱包设立在手机等移动终端上,在使用体验上更类似于第三方支付。这两种钱包形式在架构体系、匿名性、账户体系依存度等方面存在本质差别。
在底层架构的变化方面,2017年之前,数字人民币相关的专利技术均为分布式架构,具有利用区块链分布式、不可篡改的特点,设定多中心账本体系,通过为每笔交易分配新的地址来实现匿名性。而在2017年之后,底层架构设计则明显倾向于中心化,通过中心化的数字货币登记中心来记录交易往来,具有更强的扩展性,还避免了去中心化与央行统一监管的矛盾。
数字人民币的双层投放体系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发行库)先将数字货币投放给商业银行或类似于商业银行的机构库(数字货币银行库),再由商业银行或类似于商业银行的机构库向公众(个人数字货币钱包)兑换数字货币。这一体制与现有纸币发行机制基本相同,具有较好的延续性。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专利“一种基于数字货币实现数字货币兑换存款的方法和系统”(专利号:ZL201710494153X)显示,商业银行中拥有数字货币发行权的银行“负责执行数字货币的转移和确权,提供数字货币钱包用于存放数字货币,并基于用户绑定的银行账户进行兑换,从而使数字货币钱包及其兑换过程完全融入现有银行体系。”个人用户可以在不同商业银行分别开设数字货币钱包,并通过统一的数字人民币钱包入口登录不同钱包进行操作。对于有银行账户的个人,可以直接实现活期存款到数字货币的兑现;对于无银行账户的个人,只能通过数字货币终端充值或他人转账获得数字货币。在钱包中拥有数字货币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交易操作,包括线下面对面“双离线”操作,即通过智能终端近场通讯功能实现交易,以及线上第三方支付场景,如网购中“确认收货后付款”的条件交易场景。
打通屏障,未来可期
数字人民币呼之欲出,其对于支付领域的影响备受社会关注。“数字人民币对支付领域的影响可以分为3个层面考虑:对现有基于账户体系支付系统的影响、对未能成为数字人民币代理行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影响,以及由此派生的对以移动支付为重要入口的金融科技盈利模式的影响。”朱太辉表示,随着二维码支付的普及,“无现金社会”已成大势所趋,因此数字人民币的推行将凭借其通用性和可控匿名性带来的消费者隐私保护,影响原有的基于账户体系的支付系统。受影响对象包括第三方支付数字服务商,由于数字人民币的前端匿名效果,第三方支付数字服务商难以收集数字人民币持有者的行为信息,进而无法提供基于数据的高价值附加服务。另外条件支付(即合约支付)功能也可能在很大程度上被数字人民币取代,且数字人民币的发行仍将依托于银行,这意味着难以参与数字人民币流通的第三方支付行业将受到比传统银行更为深刻的影响。
数字人民币对金融科技业务的影响则取决于数据是否开放。支付是金融科技企业和银行机构收集用户行为和场景数据的重要入口。数字人民币交易功能的冲击将对现行利用支付工具积累流量、收集客户数据、提供消费金融等服务的流量变现模式产生深远影响,主要涉及线上获客、智能营销、智能风控等以支付为基础的金融科技或金融解决方案业务。若数字人民币管理方能够在保护数据安全和隐私的前提下向金融科技企业等开放数字货币支付交易数据分析接口,则有利于打破数据孤岛,推动金融数字化转型更好更快发展。
当然,金融产业链上的一些主体也可在数字人民币的推行过程中迎来新机遇。在宋嘉吉看来,银行IT、身份认证、支付服务是3个主要机遇领域。不论是为央行还是商业银行开发数字货币系统,还是开发用户访问、应用系统,数字人民币都无法离开银行IT服务商。在数字人民币的技术路径中,身份认证是不可缺失的一环,与之相关的技术包括加密技术和身份认证资质等,在此方面拥有相关储备的公司或能迎来利好。此外,虽然数字人民币采用双层运营体系,但并未排除商业银行以外的“钱包服务商”,拥有电子支付经验或牌照的厂商也有望入围试点。(记者:李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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