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局PCT协作式检索和审查(CS&E)试点:高质量PCT国际阶段审查意见获青睐
摘要:为促进各局间专利审查工作共享、寻求进一步提升PCT国际阶段检索及审查质量的途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欧洲专利局(EPO)、日本特许厅(JPO)和韩国特许厅(KIPO)联合开展了五局PCT协作式检索和审查(CS&E)试点,该试点已于2018年7月1日启动,为期两年。自试点启动以来,得到了广大申请人的积极参与。
为促进各局间专利审查工作共享、寻求进一步提升PCT国际阶段检索及审查质量的途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欧洲专利局(EPO)、日本特许厅(JPO)和韩国特许厅(KIPO)联合开展了五局PCT协作式检索和审查(CS&E)试点,该试点已于2018年7月1日启动,为期两年。自试点启动以来,得到了广大申请人的积极参与。
“CS&E试点旨在通过五局协作,借助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专利审查员的检索特色和语言优势,为申请人提供一份更高质量的PCT国际阶段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下称审查业务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CS&E试点的核心在于提高PCT申请在国际阶段的检索和审查质量,与我局正在实施的专利质量提升工程的擘画十分契合。
提高质量
中美欧日韩知识产权五局(IP5)联合开展的CS&E试点是在PCT平台下开展的一项试点性新业务。在该试点中,由中美欧日韩五局的专利审查员协作完成同一件PCT申请的国际阶段检索与审查工作,并由主审局的审查员负责结合所有参与局的贡献性意见撰写最终的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主审局是指已被指定为该PCT申请的国际检索单位的一局。
在五局协作过程中,主审局的审查员将作为主审员,按照常规PCT国际申请的检索和审查标准,对参与试点的PCT国际申请做出临时主审意见(由PCT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等文件构成),并传送给其他四局,其他四局的审查员将作为参审员,依据各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职责在临时主审意见的基础上,向主审员提供贡献性的参审意见(由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等文件构成)。最终的PCT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将由主审员参考各参审员的参审意见后独立做出。
“也就是说,参与CS&E试点的申请人,可以获得由一个主审局和四个参审局分别作出的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而主审局最终作出的是参考了各参审局意见后撰写出的最终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四份参审局作出的贡献性意见也可以在WIPO的PATENTSCOPE网站上查询获得。依托于高质量的PCT国际检索和审查意见作为参考,参与CS&E试点的PCT国际专利申请如在后续的国家阶段审查中获得授权,其专利权的稳定性预计也会有所提高。”审查业务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次CS&E试点中,由于参与本次试点的申请人仅需缴纳指定国际检索单位的标准PCT国际检索费用,本试点不再另行收费,可以说为参与本试点的申请人节省了一笔不小的开支。
对于中国PCT用户而言,项目启动后,申请人可以在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PCT国际申请的同时,提出参与本试点的请求,如试点请求经审核通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与美欧日韩四局协作进行该PCT申请在国际阶段的检索和审查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自今年3月1日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了中文PCT国际申请参与CS&E试点,PCT申请人可提交中文的PCT国际专利申请参与CS&E试点。
“启动非英文PCT国际申请参与CS&E试点,将为使用非英文提交PCT申请的用户提供参与本次试点的机会,满足广大申请人多样化的需求。从方案制定到沟通协调,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试点向非英文扩展方案制定的牵头局,进行了精心筹备。自今年起,各参与局将根据自身需求,择机启动接收非英文的PCT国际专利申请参与CS&E试点。”审查业务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1月1日,欧洲专利局已启动了接收法语和德语的PCT国际申请参与试点。
参与条件
“申请人在参与CS&E试点时,需注意满足相关形式要求。例如,参与试点的请求需以标准请求表的格式、与PCT国际申请同时提交;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试点请求表和国际申请应以电子形式申请,在CEPCT客户端上提交;想要参与CS&E试点的PCT国际申请,在提交后不能新增或改正优先权,并在PCT国际申请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相关费用等。”审查业务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除了相关形式要求外,申请人还需注意参与试点的时间要求和数量限制。根据五局已公布的用户指南的规定,各主审局在两年(2018年7月至2020年6月)内共接受CS&E请求总量上限均为100件,同时,五局还约定,每一试点年度(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接收量应尽量控制在50件范围内。
为确保试点在两年试点期内平稳推进,考虑到试点前半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接收英文试点申请数量已超40件,2019年3月1日至6月30日,申请人仅可以中文PCT申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参与试点请求,在此期间英文PCT申请暂不受理,中文申请的接收额度为10件,每位申请人限2件。自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同时受理中英文PCT申请参与试点的请求。
“参与试点的申请人需在提交中文PCT国际申请之时或一个月内提交该中文PCT申请的英文译文,并确保译文质量。英文译文的质量直接关系着五局协作的效果,对参审局能否正确理解申请文本有直接影响,进而对参审局的贡献性意见产生重要影响。受本试点额度限制,较早提交满足质量要求的英文译文者将被优先批准参与试点。”审查业务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试点结束后,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将邀请参与试点的申请人进行调查,采集中国PCT用户对于此项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届时,希望参与试点的申请人积极参与评估工作,将我国申请人的切实需求及时全面地反馈到五局合作中去。(陈婕|中国知识产权报)
—延伸阅读—
PCT协作式检索和审查(CS&E)是什么?
CS&E是指由处于不同地区、使用不同语言的不同局的审查员协作完成PCT申请的国际检素与审查工作,产生一份共同的检索报告,并由主审员负责最终国际检索报告的撰写。
CS&E有何优势?
无额外参与试点项目费用;
高质量PCT国际检索报告;
可获多局国际阶段审查意见。
申请人如何参与CS&E?
中美欧日韩知识产权五局之间已于2018年7月1日开展为期两年的项目试点,如申请人的PCT国际申请希望得到中美欧日韩五局的协作检索和审查,可在提交PCT申请的同时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参与CS&E试点项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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