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视角 > 解读

“赛车”VS“汽车人”:著作权之争谁能胜出

发布时间:2016-06-30
责任编辑:caixiumin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摘要:近日,浦东法院公开审理了《赛车总动员》和《汽车人总动员》著作权纠纷和不正当竞争案。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针对汽车形象和电影海报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赛车总动员》是否构成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

  相似的电影名称、相近的汽车形象、几乎一样的电影海报……《汽车人总动员》于2015年7月上映后迅速“走红”。

  《汽车人总动员》上映后,引起了迪士尼企业公司(下称迪士尼公司)的关注,其认为该影片的汽车形象、电影海报、电影名字等涉嫌抄袭。2015年10月,迪士尼公司以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汽车人总动员》的制片方厦门蓝火焰影视动漫有限公司(下称蓝火焰公司)、发行单位北京基点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基点公司)、网络播放平台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聚力公司)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浦东法院),要求3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相关合理开支100万元。

  今年6月21日,浦东法院公开审理了《赛车总动员》和《汽车人总动员》著作权纠纷和不正当竞争案。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针对汽车形象和电影海报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赛车总动员》是否构成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

  汽车形象是否构成实质相似

  《赛车总动员》、《赛车总动员2》是由皮克斯公司制作、迪士尼公司发行的电脑动画电影,电影主角闪电麦昆和法兰斯高两款汽车形象受到影迷广泛关注,拥有众多“粉丝”。

  K1和K2是《汽车人总动员》里的两款汽车形象,迪士尼公司认为,这两款汽车形象完全抄袭了其创作的闪电麦坤和法兰斯高。“原告的汽车形象具有独创性的设计要素,而被告的汽车形象与原告的汽车形象构成实质性相似,比如,闪电麦坤的眼睛和上眼睑在车窗处,K1的眼睛同样设计在车窗处且包括上眼睑;K2与法兰斯高的车窗设计高度相似,造型是头盔样式,车窗上部为上眼睑,下部为眼睛。”迪士尼公司代理律师林毅表示,此外,汽车形象的嘴部也比较相似,原告汽车形象的嘴部比较拟人化,位于在挡泥板位置,而K1的嘴部与闪电麦坤相同,K2的嘴部则与法兰斯高相同。

  对于迪士尼公司的指控,蓝火焰公司代理律师陈雪理表示反对。“K1源于红色的道奇魁蛇,其整体造型与闪电麦坤不同,K2的整体造型像猴子,而法兰斯高像蛇,也不相同。”陈雪理表示,该案诉争焦点之一是拟人化汽车形象,受到创作限制,眼睛只能在上方,也就是前窗位置,嘴巴只能在挡泥板位置,这是抽象的创意范畴,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电影名字是否属于特有名称

  《赛车总动员》于2006年8月在中国上映,《赛车总动员2》则于2011年8月在中国上映,其在中国市场拥有众多“粉丝”。在迪士尼公司看来,两部电影在中国拥有较高知名度,“赛车总动员”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蓝火焰公司以“汽车人总动员”作为电影名称,误导公众,属于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两部电影的英文名称是Cars和Cars2,迪士尼公司并未对其进行直译,而是选取了具有动画形象的‘赛车’与具有皮克斯公司风格的‘总动员’相结合,具有较高辨识度。”林毅表示,《赛车总动员》和《赛车总动员2》在中国上映以来,广受好评,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

  此外,迪士尼公司还认为,被告用于电影宣传的海报与迪斯尼公司的海报构成实质性相似,其从构图、配色、光影等方面都进行了抄袭,比如迪士尼公司的海报采用荧光蓝为底色、汽车排列呈人字形,被告海报采用了类似设计,其中,K1与闪电麦坤的表情、颜色完全相同,两者在视觉效果上构成实质性相似。陈雪理表示,《汽车人总动员》的海报并未侵权,其电影和海报是独立的作品,电影中的K1、K2形象与海报中的K1、K2形象并不相同。

  庭审中,基点公司代理律师程阳反对迪士尼公司的观点,其认为,电影名称是对电影内容、题材的浓缩性表述,显著性不强,不能构成商业标识。“赛车”是该案电影题材,且“总动员”的使用频率较高,两者结合后显著性较低,如果权利人垄断此类名称作为商业标识,对市场其他竞争者不公平。

  该案将择日宣判,中国知识产权报将继续关注最新进展。(记者:冯飞)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中国知识产权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IP大咖说

朱洁琼谈知识产权纠纷热点问题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二)

热门推荐

域名引发权属纠纷 法院一审驳回起诉
硬科技创业,专利申请要慎重!

欢迎投稿:tougao@cnipr.com

投稿热线:010-82000860-8215

关键词

IP大咖说

朱洁琼谈知识产权纠纷热点问题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二)

热门推荐

域名引发权属纠纷 法院一审驳回起诉
硬科技创业,专利申请要慎重!

欢迎投稿:tougao@cnipr.com

投稿热线:010-82000860-8215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