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视角 > i智库观点

小专利,大价值

发布时间:2015-10-14
责任编辑:戚硕
来源:知识产权出版社咨询培训中心i智库

摘要:2009年,正泰集团诉施耐德电气实用新型专利侵权一案,在二审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施耐德电气与正泰集团达成全球和解,施耐德电气向正泰集团支付补偿金人民币1亿5750万元。该案创下了我国知识产权诉讼赔偿金额的纪录,迄今尚未被超越。

  2009年,正泰集团诉施耐德电气实用新型专利侵权一案,在二审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施耐德电气与正泰集团达成全球和解,施耐德电气向正泰集团支付补偿金人民币1亿5750万元。该案创下了我国知识产权诉讼赔偿金额的纪录,迄今尚未被超越。今天小i就给各位粉丝讲讲这背后的故事。

  

  总部设在浙江省温州市的正泰集团,是一家电工电气行业综合性的民营股份制大型企业。施耐德电气公司是一家输配电、自动化与工控行业领域的跨国企业,名列全球500强企业,公司于1979年进入中国。这两家企业,一个是低压电器行业的中国领军企业,另一个是这一行业的世界级龙头老大,随着二者产品在市场上日趋激烈的竞争,双方都将竞争的“王牌”压在了知识产权的抗衡上。早在1995年,施耐德就开始起诉正泰侵权。从2004年起,施耐德高举反侵权大旗,在德国、意大利、法国等欧洲国家对正泰多个产品提起20多项专利诉讼。

  

  1997年11月11日,正泰集团申请了名称为“一种高分断小型断路器”的实用新型专利,1999年6月2日公告授权。该专利文件包括扉页一共8页,技术方案并不复杂:通过一系列结构组成触头联动装置,形成具有贮能式操作机构的断路器,克服了人为操作手柄速度快慢不一对动触头闭合速度的影响,提高了断路器的使用寿命。该专利的扉页如下图所示。

  2006年7月,正泰集团认为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的5个型号产品侵犯了该实用新型专利权,起诉至温州中院,请求判令施耐德公司立即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并赔偿损失3.348亿元。2006年8月21日,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针对该专利权,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最终维持了专利权有效。2007年9月26日温州中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施耐德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正泰集团损失3.348亿元。施耐德公司上诉至浙江高院后,2009年4月15日双方基于本案达成全球和解,施耐德公司在尊重涉案专利基础上与正泰集团达成调解协议,施耐德公司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5天内向正泰集团支付补偿金人民币1.575亿元,如施耐德公司未能按期限和数额付款,正泰集团有权申请执行一审判决。2009年4月24日,施耐德公司主动全部履行了调解协议。

  

  本案涉及的专利权是一件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通常较为简单,有时被称为小专利。与发明专利相比,实用新型专利具有这样一些特点:只有初步审查,没有实质审查,因而审查周期短、授权快;只保护具有特定结构和构造的产品,不保护方法和不定形产品(例如气体、液体);保护期限实用新型为10年,发明为20年;对创造性的要求比发明略低。

  

  由于实用新型专利只有初步审查没有实质审查,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良莠不齐,有一些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不符合专利授权的实质性条件,人们往往不太重视实用新型专利。然而,在保护力度上,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完全相同。并且,由于实用新型对创造性的要求比发明略低,以不具备创造性为由宣告专利无效时,用于评价实用新型专利权的现有技术从数量到技术领域都有一些限制,有些时候实用新型专利宣告无效的难度更大一些。

  

  专利权的价值取决于其保护的技术方案的市场价值,并不一定与技术先进性和复杂程度正相关。就像本案一样,小专利也有大价值,人们在寻求专利保护时,应当根据其技术创新成果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方式加以保护。

  

  小贴士

  专利法第十一条(专利权的保护):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创造性的定义):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中国知识产权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最新政策

更多>

相关推荐

欢迎投稿:tougao@cnipr.com

投稿热线:010-82000860-8215

关键词

最新政策

更多>

相关推荐

欢迎投稿:tougao@cnipr.com

投稿热线:010-82000860-8215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