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讲座:完善专利审查制度,提升专利质量
摘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文献馆将于本周29日举办题为“解读专利法第四次修改中关于完善专利审查制度、提升专利质量的相关建议条款”的讲座。
讲座主题 解读专利法第四次修改中关于完善专利审查制度、提升专利质量的相关建议条款。
授课教师 胡安琪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 副处长
讲座时间 2016年4月29日 14:00-16:30
讲座形式 现场教学+网络直播
讲座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文献馆培训室
报名方式
个人:访问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www.sipo.gov.cn)“服务”版块中“文献服务”栏目下的“公益讲座报名”,填写报名表,选择现场或网络参与形式,完成报名登记。讲座举办前一天,登记邮箱收到公益讲座邀请邮件即为报名成功。
网址:
http://app.sipo.gov.cn:8080/wenxianlesson/baoming.jsp
单位(使用一个账号登录并组织人员参加):访问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www.sipo.gov.cn)“服务”版块中“文献服务”栏目下的“网络课堂单位用户报名”,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完成报名登记。讲座举办前一天,登记邮箱收到公益讲座邀请邮件即为报名成功。
咨询电话010-62086806
课程背景
我国专利法实施30年来,历经3次修改,建立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专利法律制度。与此同时,我国专利法还立足国情,探索建立了具有我国特色并行之有效的司法和行政保护“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专利保护模式,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绩,切实保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为了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解决我国专利保护和运用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创新主体对专利保护的信心,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有必要从提高专利质量、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专利保护、促进专利运用等方面对专利法进行第四次修改。修改后的专利法将释放更多的创新活力,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迈上新台阶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培训目的 了解和掌握专利法第四次修改中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创新需求,针对完善专利审查制度,提升专利质量的相关建议条款和进展。
培训对象 创新主体、科研机构、专利代理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企业技术人员、发明人、高校师生、社会公众等。
培训内容 围绕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有关扩大专利保护范围、增加外观设计国内优先权制度、完善有关优先权要求的规定、延长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等建议条款进行解读。
教师简介
胡安琪,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条法二处副处长,局涉外教师、公职律师。毕业于上海大学,拥有知识产权法学学士、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8月进入条法司从事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工作。先后参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代理条例修改、职务发明条例起草工作,负责专利审查相关部门规章的制定和修改、知识产权法律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PCT法律事务的统筹协调和专利国际规则谈判等涉外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多次承担各级各类知识产权法律培训任务,具有丰富的授课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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