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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京天红”,谁是侵权者?

发布时间:2019-08-01
责任编辑:王亚鹏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摘要:多年来备受北京市民喜爱的网红炸糕“京天红”,近期遭遇了商标纠纷,市场上不仅出现多家同名店铺,其中两家店铺经营者还为此对簿公堂。

  多年来备受北京市民喜爱的网红炸糕“京天红”,近期遭遇了商标纠纷,市场上不仅出现多家同名店铺,其中两家店铺经营者还为此对簿公堂。7月9日,京天红炸糕品牌方北京京天红食府(下称京天红食府)在京召开品牌维权媒体见面会,就公司被诉商标侵权诉讼、京天红品牌发展以及维权历程等进行了介绍。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在京天红食府遭遇的两起商标侵权纠纷中,其被刘某雨指责涉嫌侵犯“京天红”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中一起诉讼已于6月下旬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另一起诉讼已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下称丰台法院)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同名店铺商标相争,孰是孰非有待法院审理查明,但带来的启示意义应当引起餐饮行业经营者的关注,即在注重食品质量和安全的同时,应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比如及时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等。当发现商标侵权行为时,应聘请专业律师进行维权等。

  同名店铺对簿公堂

  公开资料显示,京天红食府创立于1991年,当时名叫京天红酒家,其原本是一家国有企业,后经转制成为民营企业,1996年,在更名为京天红食府后,专门制作炸糕等食品。2009年10月,京天红食府申请注册“京天红图文及拼音”商标,核定使用在第43类饭店、自助餐馆等服务上。起诉京天红食府商标侵权的刘某雨为一名80后,其自2012年7月至今年3月申请注册了多件“京天红”商标,有的商标申请被核准注册,有的申请则处于等待实质审查或者初审公告阶段。

  今年5月,刘某雨以商标侵权为由,将京天红食府合作伙伴北京凤起龙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凤起龙游公司)起诉至海淀法院。刘某雨起诉称,其合法拥有第11204437号“京天红”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0类商品上。凤起龙游公司在其店面装饰、门头等位置突出了“京天红”商标并用于炸糕等食品的销售,其行为涉嫌侵犯了第11204437号“京天红”注册商标专用权。据此,刘某雨请求法院判令凤起龙游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等20万元。6月27日,该案在海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

  之后,刘某雨以同样的诉由,将京天红食府关联公司北京炫聚和餐饮有限公司(下称炫聚和公司)起诉至丰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炫聚和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等20万元。目前,丰台法院已受理该案。截至发稿时,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孰是孰非有待查明

  对于刘某雨缘何认为对方存在涉嫌商标侵权行为,其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依法申请注册‘京天红’商标是为了实际使用,并无牟利之意。我申请注册的类别同对方的43类的餐馆等服务不同,两者没有冲突,也没有关联性。另外,我将商标用于炸糕等商品上,对方在炸糕商品上使用‘京天红’商标,涉嫌侵犯了我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我认为,对方针对我的商标提起无效宣告和商标‘撤三’请求(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他人依法提出撤销商标申请),具有恶意。”

  对于刘某雨的说法,京天红食府创始人韩美俊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一一进行了否认:首先,从京天红品牌发展历程来看,京天红食府最早拥有“京天红”商标且最先使用在餐饮服务及炸糕等食品上。经过20余年的传承和发展,京天红食府制作的炸糕已在消费者中具有较高知名度,“京天红”商号、商标和炸糕已与京天红食府形成唯一对应关系。在刘某雨经营“京天红”产品之前,刘某雨并未将其第11204437号“京天红”商标投入实际使用、用于经营中,京天红食府使用“京天红”商标系在先使用行为的延续。其次,刘某雨取得和行使“京天红”商标权的行为不具有正当性。“京天红”本身为无固有含义的臆造词,是京天红食府及其前身的原创品牌,已在先注册并长期使用,有资料表明,刘某雨曾在京天红食府工作过,其明知京天红食府“京天红”商标和炸糕的知名度,还在第30类商品上申请注册“京天红”商标,相关行为主观恶意明显,不具备商标注册应有的正当性与合法性。需要指出的是,刘某雨还将“虎坊桥”等地名申请注册为商标,其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涉嫌构成商标抢注。

  对于为何之前没有在其他类别申请注册“京天红”商标以及相关诉讼前后才密切提交有关商标注册申请,韩美俊表示,之前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之甚少,以为在第43类别上申请注册商标就万事大吉。另外,当时,一份炸糕仅能卖出一元,而当时通过中介提交一件商标注册申请的费用就达3000元,所以没有在其他类别申请注册。

  周密布局预防风险

  是商品侵权还是商品抢注,有待法院的进一步审理查明,不过,其给餐饮行业经营者带来的启示意义不容忽视。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产业发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杨安进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餐饮行业经营者在注重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同时,也应注重知识产权布局,比如,在公司初创阶段就要及时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如有必要,在相关产品和服务类别上进行防御性注册;如果商标图案构成美术作品,还应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值得注意的是,相关经营者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要严格遵守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实际使用为目的,而不能以商标囤积为动机。此外,在提交商标申请注册之前,要及时进行商标检索,避免将他人企业字号或者品牌注册为自己的商标,以防日后出现侵权诉讼等。

  “当企业遭遇商标纠纷时,如果认为对方涉嫌侵权,则应聘请专业律师,充分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停止侵权和索赔经济损失等。”杨安进建议。

  此外,在北京信久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周益霞看来,如果有证据表明相关当事人存在商标抢注或者恶意诉讼等行为,可通过商标异议、无效宣告等程序,抵制恶意抢注行为;此外,还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等。(记者: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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