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高流程管理法治化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
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作为负责知识产权审查流程管理的领导干部,必须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所蕴含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流程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为高质量创新和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提高流程管理法治化水平,必须正确认识知识产权的多元属性,找准流程管理法治化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以规范有序的流程管理推动便捷高效的流程服务,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激发高质量创新活力,释放高质量发展潜力。既要尊重有效市场的决定作用,又要注重有为政府的促进作用,做好审查流程制度与国家产业政策和创新政策的适配对接,对妨碍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行为及时予以打击制止,对有利于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潜能及时予以扶持促进,做到“内外联动、攻补兼施”,奏响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合奏曲”。
要强化流程法治理念。法治是改革的压舱石、发展的助推器。实现流程优化畅通,必须以一以贯之的法治理念统筹协调好申请受理、审查处理、权利救济和对外服务等各环节,不断提升流程立法科学性、流程执法严格性、流程救济专业性和流程服务导向性,以法治思维稳住流程管理的“基本盘”。
要加强流程立法统筹。当今世界正在经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技术、新业态成为引领未来发展的关键。知识产权流程管理作为激励创新成果产权化的流程保障,必须及时回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支持和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当前应加快推进专利流程制度完善,加强不同层级专利法律规范之间的配套衔接,优化数字化环境下的流程业务规则;加强前沿科技法律制度研究,推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审查程序再造优化,助力改变芯片行业受制于人的局面;推动现行流程法律制度的整合效应,促进加快审查、延迟审查、按需审查、集中审查等流程管理制度的有序实施,推动形成防范和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制度内生效应,发挥专利制度的激励功能,保障良好创新生态。
要注重流程执法一致。流程执法一致才能避免流程管理的失序和确保流程运行的顺畅。当前应充分发挥“两大体系”作用,完善质量保障、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和业务研究的联动机制,做好“一局多中心”格局下的同领域审查质量保障和业务指导;加强流程业务处理的分类指导,强化裁量型和羁束型流程业务规则的处置要求,合理规范自由裁量权;开展审查意见通知书的专项指导培训,完善审查标准语段,提升通知书公文撰写质量;畅通内外交流通道,推动审查员与代理师、创新主体形成更为紧凑的专业协作关系。
要推动流程国际协调。当前,我国对外开放已由商品、要素流动型开放转变为规则、规制等制度型开放。形成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流程制度体系和运行模式,关键是促进规则变革和开放。当前应兼顾流程业务规则的国际化和本土化,完善专利合作条约(PCT)国家阶段程序与国际阶段程序的衔接,加强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程序与国家程序的融合,推动流程处理规则与专利法条约(PLT)一致性的研究;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和规则制定,推动中国PCT国际单位代码化审查业务规则的国际推广,推动外观设计国际注册间接提交和费用转交程序的规则完善。
要推动流程帮扶制度化。助力市场主体走好走稳创新之路,制度帮扶不可或缺。当前应及时固化业务推介和公益宣讲经验,科学设计流程帮扶制度,强化电子申请、在线缴费、开放许可等流程业务的专项指导,推广PCT体系、海牙体系、专利审查高速路(PPH)、中欧PCT检索合作项目等国际资源的有效利用;支持建立面向独立发明人或中小企业的公益代理制度,为其提供业务办理和流程处理的便利化;支持代办处业务拓展和属地化服务的规范化管理,为属地创新主体提供更多更优公共服务产品。
要建设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人才是第一资源,法治人才培养是流程管理法治化的重要保障。当前应加大法治人才培养力度,聚焦青年法治人才培养,做好人才梯队建设;坚持科学选人用人,利用专项工作、课题研究、业务指导、质量保障和系统建设等平台培养锻炼法治人才;完善流程法律问题的常态化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和实务价值,选优配强研究导师,加强研究过程管理和结果利用,促进研究型人才的培养和能力提升。(作者:杨兴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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