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鑫良:寻求知识产权应用人才培养“最优解”
摘要: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最近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中,新设了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笔者认为,这是我国知识产权应用人才培养的“最优解”之一,将与知识产权法学人才培养并驾齐驱,共同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迈入新阶段。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最近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中,新设了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笔者认为,这是我国知识产权应用人才培养的“最优解”之一,将与知识产权法学人才培养并驾齐驱,共同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迈入新阶段。
近二十年来,我国知识产权界曾多次呼吁培养知识产权专业硕士。早在2003年,由上海大学举办的“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第十一届年会”就发出倡议书,提出“积极培养知识产权研究方向的法律硕士等应用型专业硕士”。到了2017年,在“第九届中国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研讨会”上,奋力建设知识产权专业学位以有效培养知识产权应用人才的呼声再次高涨。
关于知识产权专业学位建设的呼声多年来水涨船高,其深层次原因是我国尤其是企业对知识产权法商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越来越呈现出“为了姓商才姓法,姓法为了更姓商”的“权利法定,权为商用”特点,法商人才逐渐成为复合型、交叉型知识产权应用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法商人才而言,其知识结构应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法律,一部分是管理。然而,受制于传统学术学科制度架构,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建设尽管硕果累累,但仍存在“法学是法学、管理是管理”的“模具化”现象,且大多富集于法学学科领域,对于企业有着迫切需求的知识产权法商人才培养较少涉及。如今,新设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学位,为高校乃至我国培育知识产权人才开辟了“向阳大道”。
在新一轮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等量齐观是一大特色,前者的一级学科已经等位于后者的专业类别。纵观“法学”学科门类,旗下有8个学术一级学科与5个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只有“知识产权”专业学位没有严格对应的学术一级学科。此举一方面为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制度开辟了合理的发展空间,可以设置法商融合的培养方案及课程安排,另一方面也可能带来如何对标法律职业统考和专利代理师职考等难题。
对此,笔者建议,知识产权应用人才培养应从加强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培养入手,相关人才最好具有理工农医以及其他第一专业背景。此外,高校应大胆尝试“理工本科,法学硕士及管理学博士”的斜向跨学科“本硕连读”或者“本硕博连读”模式,为深入推进我国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贡献智慧。
知识产权专业硕士的培养工作任重道远,但坚冰巳经打破,我们要继往开来,奋力谱写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的崭新篇章。(作者:陶鑫良 系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名誉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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