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摘要:日前,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印发《湖北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规范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活动。
日前,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印发《湖北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规范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活动。
《办法》共29条,对技术调查官的职能定位、选任管理、工作规则及权利义务等内容进行规定,规范了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活动。省知识产权局在《办法》起草过程中,深入开展了调查研究,广泛征集并充分听取了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企业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为建好、用好技术调查官队伍,提供了较为全面的遵循依据。
《办法》明确了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建设和维护全省统一的技术调查官名录库,选任和管理技术调查官,明确了技术调查官名录库在全省各级司法审判、司法行政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单位共建共享,从制度上推动行政执法和司法裁判侵权判断标准统一,明确了技术调查官为知识产权行政调解、维权援助等活动提供技术支持时的适用规定。
下一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将以《办法》印发为契机,积极推进首批技术调查官征集遴选,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侵权鉴定能力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专业技术支撑,推动全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效率和办案质量持续提升。(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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