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新著作权法背景下我国文化产业的版权运用与保护
摘要:2020年11月11日,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历时十年终完成,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著作权法正式实施。那么,新著作权法背景下,我国文化产业的版权运用与保护现状如何?文化产业版权运用的市场空间与版权保护趋势又是怎样?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在助力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有哪些举措?
2020年11月11日,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历时十年终完成,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著作权法正式实施。那么,新著作权法背景下,我国文化产业的版权运用与保护现状如何?文化产业版权运用的市场空间与版权保护趋势又是怎样?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在助力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有哪些举措?
《IP大咖说》栏目组特别邀请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请他与我们分享新著作权法背景下我国文化产业的版权运用与保护相关内容。
张洪波在接受采访时称,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分类,文化产业属于版权产业中的重要分支。
谈及我国文化产业版权运用与保护现状,他表示,在我国,版权作为一种资产和资源,其运用与保护呈现以下特点:第一,国家高度重视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加强司法、行政保护及社会治理等各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第二,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每年都会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诸多知识产权重要案件和典型案例,数据显示司法机关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第三,根据“一带一路”倡议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构建,文化产业中有很多品牌逐渐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我们可以看到,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版权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版权的运用和开发使得很多文化产品和服务具有更大的市场价值。这正是版权的魅力所在。
张洪波表示,新著作权法在不同程度体现了广大权利人、权利人组织和产业界的诉求。其中,关于作品的定义更加规范:“通过作者的创作活动产生的属于文学、艺术或科学领域内的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另外还引入了“视听作品”这一概念,影视作品和类电作品现统一改称为“视听作品”,并提出电影、电视剧的版权归制作者所有。除此之外,新著作权法增加了很多新内容,如增加了新闻作品属于职务作品的规定,从而使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新闻成果保护有依可循。这也将对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最后,这次著作权法修改加重了对侵权盗版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了侵权违法成本,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
谈到版权保护的趋势,张洪波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所有产业发展都要以人民利益为核心,遵循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如媒体融合、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改善营商环境等。未来,权利人、权利人组织及产业界一定会更加重视版权保护,尤其是版权资产的理念会更加深入人心。(作者:韩虹)
[IP大咖说2021第十一期]新著作权法背景下我国文化产业的版权运用与保护(一)
[IP大咖说2021第十二期]新著作权法背景下我国文化产业的版权运用与保护(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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